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部署后,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的新要求。在受访专家看来,后续不仅要继续加快有条件转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功能,转型为自主经营的市场化主体,还要对无法转型的融资平台进行彻底清退。鉴于不同地区融资平台“出清”难度压力不同,有必要加强对融资平台转型的政策支持。
融资平台转型进入提速期
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来源。近年来,财政系统持续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财政部多次强调加速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融资平台‘出清’,表明要彻底完成融资平台转型,摆脱传统模式,从根本上化解风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对证券时报记者说。
自2023年一揽子化债方案实施以来,各地掀起“退平台”热潮,去年11月开启发行的置换债券则进一步加速“退名单”进程。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与2023年初相比,2024年末约有40%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市场退出、市场化转型等方式退出了融资平台的序列。
退出融资平台序列,并不意味着融资平台能够实现市场化盈利。在确保实现2028年底前隐性债务“清零”目标的大背景下,部分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进程被迫提速,转型的可持续性存疑。
从财政部近日通报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来看,新增隐性债务、少报漏报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且多数典型案例涉及融资平台。
“此次强调融资平台‘出清’,说明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进入攻坚期,融资平台转型进入提速期。”东方金诚公用事业一部执行总监周丽君向证券时报记者指出,在前期化债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强化城投公司自主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发展目标,推动城投公司通过市场化转型提升造血能力,为债务化解提供长足而坚实的保障。
清理无法转型空壳公司
融资平台是我国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随着2014年修订后的《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通过政府债券以外方式举债,融资平台曾发挥的政府融资功能逐渐淡化。
“融资平台的历史任务已基本完成,绝大多数平台应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便是‘出清’的含义。”温来成对记者说。
京山市审计局的一篇审计研究文章指出,部分融资平台存在资产质量不高、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部分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但实际中,公司却存在不同决策层人员高度重合、决策层职责边界不清的情况。
周丽君同样指出,在实践中,部分企业仍存在形式化重组整合、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落后等问题。“出清”概念的提出,旨在彻底清理无法转型的空壳公司,切断政府信用背书,推动企业建立对接政府资源与市场的良性纽带机制。
受访专家强调,“出清”并非让融资平台全部消失,而是通过转型发展,将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转变为面向市场经营的国有企业。
周丽君强调,真正“出清”的融资平台应该是业务范围去“政府化”、收入结构“去财政化”,业务聚焦城市运营、产业服务及盘活资源等方面,按照市场化标准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
加大政策力度支持“真转型”
对于融资平台“出清”有关工作,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还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的要求。
在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看来,“有力”体现政策决心,要求地方政府加快融资平台退出进度;“有序”强调风险可控,需避免“运动式”清退而引发新的风险,通过分类施策,实现梯度退出,防止融资平台“一退即死”;“有效”则聚焦“真转型”,强调退出后的融资平台能够实现市场化运作,划清企业与政府的界限,厘清债权债务,项目建设、运营、投融资决策回归企业自主,从根本上切断对政府信用的依赖。
受存量债务规模、区域产业发展、地区资源禀赋存在差异等影响,不同区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出清”压力不同。受访专家一致认为,有必要为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提供多元资金支持,继续推动“财政+金融”化债组合拳落地。
周丽君建议,为支持融资平台“出清”,地方政府应结合融资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重点注入与之相匹配的优质经营性资产、资源,如市政公用事业类、城市公共服务类特许经营权等,切实增强企业的市场化运营能力和持续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