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冷翠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要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向全体会员印发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据介绍,该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原则是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立足保险行业发展的长远战略和现实需求,整体布局,有序推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急用先行,分步实施;广泛参与,齐抓共建。建立健全保险行业信用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搭建现代化保险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将信用建设融入会员单位经营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规范化发展。坚持分工协作、稳慎适度。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整合、协调作用,各保险市场主体应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担当,主动作为,经过一个时期的不懈探索、实践、创新,逐步实现建设高质量保险信用体系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从四大类14个方面对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要求用良好的商务诚信构筑保险行业的信用基础,加强保险机构、保险销售环节以及保险相关机构的商务诚信建设;用健全的信用制度规范行业信用实践,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信息分类标准,建立保险行业信用承诺制度、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档案及信用评价制度和保险行业信用修复制度;用有效的信用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联通机制,推动会员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网站建设应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用有温度的信用文化激励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守信观念的推广普及,开展信用品牌创建行动,引导客户诚实守信。
第三部分从四个方面对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会员单位应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主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实践,加强信用建设,强化信用管理,做好信用状况披露,参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活动,共同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