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1 23:20:21 股吧网页版
错发30万元车补 广东一地发布“追回”公告后删除 当地商务局:内容仍有效,涉及个人隐私没必要公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8月7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惠州市商务局官方发布公告称,因审核疏漏,向28名申请人错发了补贴资金,据统计,错发补贴为30万元,目前已启动资金追回程序。

  近日,惠州市商务局在官微发布《惠州市商务局关于追回错发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仅针对符合条件的乘用车置换行为。根据惠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审计核查结果发现,因审核疏漏,向28名旧车登记类型为货车的申请人错发了补贴资金。现就整改及资金追回事项公告。

CFF20LXzkOyX5v16CeDhyBVvlxQ4m5YqysOH2IgVrg8CQc1eibSVwt3eicTmqUuTdleZqeNaH47m9dQep0XXW8XQ.png

  公告解释,根据惠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审计核查结果,发现共有28位申请人的申请条件不符合参加本次补贴活动。经系统复核,上述28名申请人(详见附件)提交的置换旧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类型为轻型货车(非乘用车),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乘用车置换”条件。根据实施细则,该部分资金属于错发款项,依法应予追回。

  公告称,为坚决纠正上述的错发行为,避免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同时也便于相关当事人知晓事情原委以及工作人员联系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之规定,请错发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错发的补贴资金原路等额返还至原发放账户。未按期退回者,惠州商务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缴,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CFF20LXzkOyX5v16CeDhyBVvlxQ4m5YqCXhHBYCvWkWa6gSXTXD73PYHdol8lXpVpEDPrrnhC8ibG4zbV9xGw9Q.png

  8月8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该公告已被删除。

  据九派新闻报道,惠州市商务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公告内容还是作数的。附件内容有个人隐私信息,领导考虑后认为没有必要公开发布。已经督促尽快将公告内容寄送至28位车主,现在已有车主将补贴退还。”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认为,就个人而言,如果拒不配合在法律层面上或属不当得利。在行政责任方面,政府可能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出一定的处理,在涉及金额足够大,明知是错发补贴仍拒不退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涉嫌刑事层面的侵占罪。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