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1 23:58:00 股吧网页版
业绩是提升ETF流动性的最优解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曹中铭

  近期,多家公募基金发布公告称,为了提升旗下ETF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对旗下相关ETF产品增加券商作为做市商。增加券商作为做市商,是提升ETF产品流动性的一种方式与手段。但个人认为,提升ETF产品的业绩(即净值)才是提升其流动性的最优解。

  例如,8月1日,国联基金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长城证券签署的协议,自即日起,两家券商将为国联央视财经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据统计,仅在7月份就有40多份公告披露了类似信息,涉及永赢基金、鹏华基金、招商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与国联基金一样,这些公告涉及的标的证券基本上都是ETF产品。

  对于做市商制度,投资者并不陌生。早期的老三板由于不具备集合竞价交易的条件,实行的就是做市商制度。即使是目前的新三板中,做市商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做市商的一大特点就是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提升标的证券的流动性。

  目前,ETF产品的做市商覆盖率较高。例如,截至2025年6月底,上交所基金市场共有主做市商20家、一般做市商12家,共为746只基金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其中拥有做市商的ETF产品有688只,占全部ETF产品的98%。深交所基金市场共有流动性服务商27家,为491只ETF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除极少数ETF产品无做市商外,有的ETF产品甚至拥有多家做市商。ETF是一种开放式交易型指数基金,与股票等证券一样,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这并不意味着ETF的交投能与股票一样活跃。ETF产品做市商覆盖率较高,并非没有原因。总体而言,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数量多,且同质化严重。目前挂牌的ETF产品数量已超过1200只,虽然与上市公司数量相比不在一个量级,但其同质化问题却是不争的事实。例如,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设计的ETF产品,目前就有31只之多。尽管这些产品的净值有所不同,但标的指数是一样的。这往往导致投资者在选择时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

  二是ETF产品也会出现清盘潮。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1日,已有20只ETF产品选择清盘。虽然ETF产品主要跟踪相关指数,但清盘现象仍然会发生。

  三是ETF产品交易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一方面,活跃产品的日交易份额超过千万手,甚至有部分产品日交易份额超过5000万手;另一方面,也有众多产品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日交易份额不足百手的也比比皆是。对于这类交易活跃度极低的ETF产品,继续挂牌已没有任何意义,且存在清盘的风险。毫无疑问,这也是ETF产品需要做市商的一大因素。

  做市商虽然能为ETF产品提升流动性,但如果仅依靠做市商,显然又是远远不够的。股票交易之所以活跃,与投资者主动、自发地参与交易密切相关。如果投资者不参与交易,即使某个产品拥有多家做市商,其流动性仍然会存在问题。

  ETF产品的交投是否活跃,除了与标的指数、产品设计等方面有关外,业绩无疑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市场上那些流动性好、交投活跃的ETF,往往业绩都不俗。这也与股票交易有某些相通之处。

  在股票市场上,业绩较好的上市公司,更受市场资金的青睐,其换手率也往往不低。而业绩较差或平平的个股,除非拥有相关概念与题材,否则其交投也不会太活跃。如果ETF产品的业绩较好,自然会吸引更多资金的加盟,即使没有做市商,其流动性也不会有任何问题。而且,其规模也能因此做大。

  因此,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提升ETF产品的流动性,与其重视做市商,不如通过多种途径提升业绩水平更有效。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