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8月12日电 (孙权唐娟)11日下午,江苏无锡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无锡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的制定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发布。《条例》共8章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低空经济是指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是事关未来核心竞争力的新型产业体系。
无锡作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物联网创新高地,具备集成电路、机电研发、智能网联技术等产业基础,以及低空文旅、政务巡检、直升机载人运输、低空物流配送等场景优势,亟需通过立法破解空域使用、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配套等现实挑战。
作为国内较早针对低空经济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从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应用推广、产业发展、促进措施、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涵盖低空经济发展全过程。
在机制健全方面,《条例》强化顶层设计,确立了“市级统筹、县区落实、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协调低空空域划设、基础设施规划等重大事项,县(市)区政府则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产业布局工作,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
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骨架”,《条例》明确了四类核心设施,包括具备航空器起降、能源补充等功能的起降设施,拥有航路规划、监管处置功能的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提供通信导航、气象服务等的管理保障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在应用场景拓展上,《条例》专章部署了应用场景的推广工作,覆盖货运、载人、应急等领域。在物流领域,推动建立多层次低空物流枢纽,积极探索大型航空器物资补给及无人机即时配送模式;在文旅领域,支持空中观光、低空运动等业态发展,并推动太湖、长江沿线城市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
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提出,以规划引领产业布局,推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本地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相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进行配套协作,形成全产业链体系;加强智能网联、先进飞控等核心技术的攻关,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统筹建设特色园区,完善各项配套服务。
安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例》构建了全方位的安全体系。在政府层面,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处置与执法机制,将低空应急纳入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实施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飞行安全承担主体责任,除使用微型、轻型无人机从事非经营性飞行活动外,其他均需依法投保责任保险;推动设立安全保障基金,对事故损失进行先行赔付。
针对违规飞行,《条例》还明确,公安机关可实施分级管控,对空中不明情况和无人机违规飞行进行先期处置,确保低空飞行“飞得起、管得住”。下一步,无锡将构建“1+2+N”规划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落地,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低空经济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引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