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雨萌韩昱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已公开印发。
“这两年,我们不断加大财政和金融的配合,以放大公共资金的乘数效应,扩大政策覆盖面。这一次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就是具体的措施之一。”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8月13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杜雨萌/摄
针对两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廖岷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央财政首次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支持范围既包括商品消费,也包括服务消费,这符合我国居民目前消费的最新的多元化发展趋势。
针对申请条件,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居民享受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条件,核心是要有真实的消费行为。从今年9月份开始的一年时间里,无论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或手机电脑等较大额度的商品消费,或者是旅游、养老、生育、教培、医疗等服务消费,只要是在相关机构获得了消费贷款,其中实实在在花出去用于消费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贴息支持,每人单笔消费最高享受的贷款贴息是500元,多笔消费可以叠加享受。具体规则是,对于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按照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多笔叠加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以享受贴息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为上限来计算贴息,也可以多笔叠加,加上小额消费的贴息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是3000元。
“这里还是要说明一点,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是消费者合理的借贷需求和真实的消费行为,如果借款人使用个人消费贷款用于一些非消费领域,或是其他违规套利行为,这不属于政策的支持范围,将无法取得贴息资金。”于红表示。
针对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廖岷介绍,从消费结构看,我国目前服务消费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为了释放这一潜力,需要有更高品质的供给,因此,同步实施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贴息政策。贴息对象是向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银行贷款,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消费服务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针对申请条件,于红表示,核心是要将贷款资金用于经营活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是今年3月16日公开发布的,对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这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而言,从今年3月16日到年底的时间里,只要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而且已经收到贷款资金的这些经营主体,都可以享受最长1年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期限来进行贴息。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例如拓展空间、优化布局、提升硬件、增加业态、人员培训、产品研发等,重点是要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不能用于投资理财和套利活动。
于红表示,总体来看,这两项贴息政策涉及的侧重点都是广覆盖、低门槛,也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的支持,确保精准发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
“这两项政策到期后,我们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的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机构的范围。”廖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