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这两项贴息政策有利于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与此同时,社会普遍关心获得贴息的具体办理流程,在今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强调,这两项贴息政策设计都遵循了简便易行的原则,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等工作,均由贷款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完成,力求最大限度地减轻借款人的操作负担,并进行了举例说明。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具体操作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个操作,就是要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授权。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要求来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的时候,直接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借款人可通过短信、手机APP等方式知晓享受财政贴息的具体情况,不需要其他额外操作。
案例:如果一名消费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在政策执行期内花了20万元用于装修、购置家具家电等消费品,假设该笔消费贷款年利率为3%,在没有贴息的情况下,他全年需要支付贷款利息是6000元,享受个人消费贷款一个百分点的贴息以后,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这样就可以获得1/3的利息补贴。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具体操作
借款主体同样不需要进行贴息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即可。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以后,对经营主体已经支付的利息,一次性向经营主体返还对应的贴息资金;对于经营主体未来需支付的利息,贷款经办银行在后续按期收取时,直接扣除对应的贴息资金。
案例:假设一家餐馆在今年10月1日获得1年期贷款90万元,用于引进设备、扩大场地等经营活动,可以享受的贴息一共是9000元,具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假设经办银行明年2月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以此作为时点来划分,经办银行需向该餐馆一次性返还3000元的贴息,将今年10月到明年1月的贴息结清;另外,明年2月到9月,每个月都会直接扣除当月贴息,经营主体每月可以少交750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