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4 00:10:00 股吧网页版
汽车消费迎利好:贷款最高贴息3000元 超60%贷款购车者受益
来源:中国经营报

  8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领域消费在此次《方案》贴息范围内,包括汽车购置、车辆保险及维修。

  《方案》规定,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政策执行期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个政策会利好汽车消费。近年来,汽车消费金融渗透率已超过60%,这意味着超过半数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贷款方式购车。此次贴息政策为消费者提供了最高3000元的贷款利息补贴,相当于直接减免部分购车成本,进一步降低了贷款购车的经济压力。”

  同一天,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8月13日,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哪些亮点”的提问时表示:“支持消费的力度更大。与以往直接财政补贴相比,两项贴息政策的特点是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来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真正的消费领域,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的活力。做个简单的测算,如果按照1%的贴息比例,意味着1块钱的贴息资金,有可能带动100块钱的贷款资金用于居民消费,或者是消费领域服务业的供给,所以这是一个公共资金和金融工具的结合产生的撬动效应。”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在回答记者关于“在具体执行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进行申请”问题时表示:“总体来看,这两项贴息政策设计的侧重点都是广覆盖、低门槛,也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的支持,确保精准发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

  于红特别强调,“居民享受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条件,核心是要有真实的消费行为。”

  得益于2025年以来实施的多项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汽车市场实现两位数增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1—7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23.5万辆和1826.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7%和12%,产销增速较1—6月分别扩大0.2个和0.6个百分点。

  2025年1月17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对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相关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相关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1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2025—2027年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中提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鼓励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限行措施,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同时,提出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持续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制度,加快二手车经纪转经销,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

  6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活动的通知,统筹汽车以旧换新、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和“购在中国”系列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等作用,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加强新能源汽车供需对接、新品发布,推动完善县乡地区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