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贷款贴息政策于近日出台。8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应关切。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发布会上表示,对居民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实施贴息政策,是中央层面首次实施,被部分媒体称为消费贷款领域的又一次“国补”,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扩大消费的重视程度。
1元贴息可能带动100元贷款
廖岷表示,与以往直接财政补贴相比,两项贴息政策的特点是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来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真正的消费领域,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
“简单测算,如果按照1%的贴息比例,就意味着1元的贴息资金,有可能带动100元的贷款资金用于居民消费,或者是消费领域服务业供给。这是公共资金和金融工具结合产生的撬动效应。”廖岷说。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两项贴息政策涉及的侧重点都是广覆盖、低门槛,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支持,确保精准发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
具体而言,居民享受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条件,核心是要有真实的消费行为。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是消费者合理的借贷需求和真实的消费行为。如果借款人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一些非消费领域,或是其他违规套利行为,就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将无法取得贴息资金。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条件,核心是要将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例如拓展空间、优化布局、提升硬件、增加业态、人员培训、产品研发等,重点是要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不能用于投资理财和套利活动。
“这两项政策到期后,我们还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况延长政策的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机构的范围。”廖岷说。
将执行情况纳入日常金融监管
为了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能够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防止贴息资金被套取挪用,廖岷表示,在金融监管环节,前期政策研究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进行了密切沟通,并明确金融监管部门要将两项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金融监管。
“财政部将配合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贷款经办机构认真做好贷款管理,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廖岷强调,贷款经办机构对借款人授信时,要基于借款人的真实需求和信用状况,不得借贴息政策诱导消费者进行借贷。
对于做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实施工作,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表示,在监督管理方面,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和要求,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测算、审核、申请工作。经办机构对贴息数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在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方面,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王波表示,商务部将督促指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经办银行省行报送的相关材料,审核贷款是否符合支持范围和贴息条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省级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让政策红利切实惠及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
加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领域信贷供给。新的贴息政策有望与这一政策形成联动效应。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表示:一方面,贴息政策通过对贷款利息支出的补贴,直接降低居民消费和企业经营的融资成本,减轻财务负担;另一方面,再贷款政策将政策激励与银行对消费领域信贷投放相挂钩,通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提供低息的再贷款,促进银行加大消费领域信贷投放,让利于经营主体。
车士义表示,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配合财政部等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强化政策合力,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消费工作。具体包括:引导加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优化居民消费金融的产品和服务等。
王波表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我国消费结构将加快从商品消费主导向服务消费主导转变,服务消费潜力将加速释放。本次发布实施的贷款贴息政策,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发力,统筹增强消费能力和扩大有效供给,对提振消费,特别是扩大服务消费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