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会上介绍,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实施针对居民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实施贴息政策。从“双贴息”政策的特点来看,一是补贴方式更精准,二是支持消费力度更大,三是惠及范围更广,四是贴息流程更高效。两项贴息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真正的消费领域。如果按照1%的贴息比例,意味着1元钱的贴息资金,有可能带动100元钱的贷款资金用于居民消费或消费领域服务业的供给。覆盖群体方面,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依托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经办机构,既覆盖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也能够惠及收入波动较大的灵活就业人员;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则涵盖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各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另外,两项贴息政策涉及的贷款利息扣减、贴息资金申请等工作均由经办机构来负责,借款人无须额外的操作。
谈及“双贴息”政策到期后是否会延长,廖岷表示,“双贴息”政策到期后,有关部门会开展效果评估,研究视情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和调整贷款经办范围。
对于市场关心的上述两项贷款贴息的申请条件,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回应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方面,从今年9月开始的一年时间里,无论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等较大额度的商品消费,或是旅游、生育等服务消费,只要在相关机构获得消费贷款,用于消费花出去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贴息支持。每人单笔消费最高享受的贷款贴息是500元,多笔消费可以叠加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方面,今年3月16日到12月31日期间,只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且已经收到贷款资金的经营主体,可享受最长1年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期限进行贴息。根据方案,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此外需注意的是,贷款资金必须合规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包括拓展空间、优化布局、提升硬件、增加业态、人员培训、产品研发等,重点是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不能用于投资理财和套利活动。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王波在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既是服务消费工作的牵头部门,也直接负责实施方案中涵盖的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的管理工作。下一步,商务部将与财政部等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落实方案要求,重点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强化贷款贴息政策审核把关和做好政策实施效果跟踪问效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表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配合财政等部门抓好政策落实,强化政策合力,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消费工作。一是引导加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将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政银企融资对接,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服务业中小经营主体。二是优化居民消费金融的产品和服务。指导金融机构深化与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融合,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增强消费金融产品的吸引力,支持居民真实的消费需求。
金融机构在落实“双贴息”政策中扮演重要角色。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配合财政部指导贷款经办机构强化主体责任、优化金融服务,把好事办好。在信贷管理方面,贷款经办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相关信贷管理规定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合理设置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并及时发放贷款资金。在贷款用途方面,贷款经办机构要健全信息系统,对贷款账户符合条件的消费信息进行识别。在监督管理方面,将督促贷款经办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和要求,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的测算、审核、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