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4 03:19:00 股吧网页版
两项贴息政策发布 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
来源:央广财经

  央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记者宓迪)8月12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发布,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这两项贴息政策是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提振消费的又一次创新探索。”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13日的发布会上表示。记者关注到,目前包括六大国有银行在内,多家金融机构已发布公告积极响应。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利率为年化1%

  政策实施期限1年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主要内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贴息的支持对象为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基本可覆盖普通居民各类日常生活性消费以及相对支出规模较大的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在贴息利率方面,此次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利率为年化1%,大体相当于目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三分之一。贴息计算基数为借款人在政策执行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支付的符合条件的消费汇总金额。

  在政策期限方面,政策实施期限1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享受该贴息政策。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从今年9月开始的一年时间里,无论是日常生活性的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或手机电脑等较大额度的商品消费,或者是旅游、养老、生育、教培、医疗等服务消费,只要是在相关机构获得了消费贷款,其中实实在在花出去用于消费的部分,都可以享受贴息支持,每人单笔消费最高享受的贷款贴息是500元,多笔消费可以叠加享受。”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在13日的发布会上表示。

  于红还详细介绍了具体规则:对于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按照实际金额计算贴息,多笔叠加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以享受贴息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为上限来计算贴息,也可以多笔叠加,加上小额消费的贴息以后,在同一家贷款机构最高可享受贴息是3000元。

  贷款经办机构

  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

  据了解,《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规定的贷款经办机构包括全国性或跨区域的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5家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的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同时,为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央广财经记者关注到,两项贴息政策发布后,包括六大国有行在内,多家金融机构发布公告进行了积极响应。

  其中,工商银行表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该行依据《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正在依法依规、积极有序推进财政贴息工作。

  工行还提醒,该行办理上述贷款贴息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建设银行发布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公告称,该行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的通知》,有序开展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工作。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上述通知要求的客户进行贴息。

  除了6家国有大行以外,浙商银行亦发布关于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称,该行将依法依规、积极有序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

  招联消费金融发布公告表示,其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积极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工作,助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推动政策尽快实施。

  据悉,两项贴息政策设计都遵循了简便易行的原则,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等工作,均由贷款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完成,力求最大限度地减轻借款人的操作负担。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具体操作,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在13日的发布会上介绍,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个操作,就是要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授权。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消费的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要求来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的时候,直接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借款人可通过短信、手机APP等方式知晓享受财政贴息的具体情况,不需要其他额外操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