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4 07:19:00 股吧网页版
三部门发布指南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董添

  8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提升医疗广告监管效能

  当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医疗领域广告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在会上表示,医疗广告是群众获取就医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推介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医疗广告活动的监管力度,重拳打击各类“神医”广告,陆续制定相关执法指南,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和联合执法,努力提升医疗广告监管效能。

  近年来,医疗广告投放量迅速增长,同时也出现了借健康科普、医疗信息公示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就医安全。为更好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活动,切实维护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制定并以公告形式公开发布了《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谷保中介绍,《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在结合医疗广告活动新特点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对“什么是医疗广告”进行了回答;再次重申了除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对如何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健康科普”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监管规则;对部门协同作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守法合规开展医疗广告宣传

  谷保中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发布为契机,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政策宣贯和行政指导,引导医疗机构守法合规开展医疗广告宣传。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加大对医疗广告监管疑点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广告监管规则与行业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更好发挥跨部门监管合力。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小丰表示,北京市高度重视广告业发展,陆续出台“广告业十条”《关于促进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持续推动广告业健康稳定发展。

  为做好本次《医疗广告认定指南》有关工作落实,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平台合规指导;二是优化广告监管方式;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张红冰介绍,上海医疗广告监管依托上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框架,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上海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近五年,上海市主要媒体医疗广告监测违法率逐年下降,从2020年的3.89%,下降到2024年的1.57%,降幅约60%,监管成效显著。

  对于医美广告监管与支持产业发展,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勇前表示,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医美广告继续实施强有力的监管和深度治理,为“医美之都”建设不断清障护航,切实保障消费者在川“安心求美”。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