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01:17:30 股吧网页版
两个多月跌超8%!申万菱信知名基金经理陷信任危机
来源:国际金融报

  知名基金经理贾成东加盟申万菱信基金后,正遭遇一场信任危机。

  他管理的“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成立两个多月净值跌幅已超8%。近日,网络盛传该基金业绩不佳是因频繁切换赛道、追高买入,并指公司“强迫员工认购”,引发热议。

  对此,申万菱信基金回应媒体称,“强迫员工买基金”相关传言不属实,但并未正面解释短期业绩亏损原因,只是希望投资者将目光更多投向长期表现。

  根据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成立规模超12亿元,管理人未用固有资金认购,其从业人员亦未参与,目前仍处于封闭期。

两月余跌去8%

  资料显示,贾成东证券从业年限长达17年,曾先后在国泰基金、招商基金任职。2024年12月,他加入申万菱信基金。从一家非货币基金规模稳居前十的头部基金公司跳槽至管理规模仅800多亿元的小型基金公司,其此举一度引发业内热议。

  贾成东入职申万菱信基金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从今年3月开始管理公募基金。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是他单独管理的第一只产品,然而“首秀”便遭遇滑铁卢。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8日,申万菱信行业精选A成立以来净值跌幅已超8.2%。

  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成立于今年6月3日,短短两个月时间亏超8%。目前,该基金还处于封闭期,投资者在多家基金代销平台上怨声载道。

  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申万菱信行业精选的投资策略是根据行业景气趋势进行配置,同时筛选具备性价比的优质标的,并强调“根据行业和主题的传导路径和轮动效应,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不同行业间的投资比例”。

  也就是说,该基金会根据市场轮动来适时调整行业配置。而近日,网络有消息指该基金建仓不久便先后追高新消费、银行等板块,并称公司内部宣导的策略是“重点配置高分红个股”;同时,渠道销售时还被曝“强迫员工认购”的传闻。

  申万菱信基金近日回应媒体称,“强迫员工买基金”相关传言不属实,但并未就申万菱信行业精选短期业绩亏损的原因作出正面解释,仅表示当前产品短期业绩虽未达预期,但仍希望投资者将目光更多投向长期表现。

  合同生效公告显示,申万菱信行业精选成立规模超12亿元,有效认购户数破万,但管理人未用固有资金、亦无从业人员参与认购。仅从这一数据来看,至少申万菱信基金以及员工未在募集阶段认购该基金。

  对于新产品业绩短期亏损较大等原因,《国际金融报》记者向申万菱信基金官方邮箱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暂未有回应。

面临诸多挑战

  贾成东的新基金仅运行两月余,若以“首战失利”定论,确实言之尚早。然而,当下他最大的难题是投资者的信任危机。

  据悉,贾成东在国泰基金与招商基金均交出过亮眼成绩单,尤其在招商基金,其长期管理的两只基金任职回报率均超过100%。相较之下,老东家的平台优势显而易见:招商基金非货规模稳居行业前十,国泰基金管理规模超7000亿元;而申万菱信基金截至今年二季度末的管理规模为826.79亿元。

  跳槽至小平台后,贾成东直接出任副总经理。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申万菱信基金此举或许意在借其经验重振主动权益投资,补强投研实力。

  实际上,“平台与个人孰重”仍是公募圈长期争论的焦点。一些基金经理从公募大平台“奔私”后,名气和业绩均不如从前;也有一些“台柱子”基金经理离开后,原管理的产品和老东家的知名度随之下降。记者通过采访多家公募了解到,当下不少公司更着力于打造投研一体化平台,而非依赖个别基金经理的名气。

  对于从业十多年的贾成东而言,小平台将更考验他是否具备真正的带队水平,而非依赖曾经老东家的大平台资源和团队实力。

20年沉浮待破局

  申万菱信基金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跨越二十载的老牌公募,中央汇金公司控股的申万宏源证券持有其67%的股份,日本三菱UFJ信托银行持有33%的股份。

  在中国公募基金史上,它曾写下浓墨重彩的几笔:首只产品申万菱信盛利精选在2004年面世之初,首募规模达到惊人的68亿元。2010年布局沪深300指数基金,2011年推出量化基金,2015年凭借分级基金的壮大使得管理规模一度突破千亿元。

  然而,千亿光环转瞬即逝。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申万菱信基金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规模分别为121.29亿元和92.08亿元,合计占总规模的比例不足30%,且旗下多只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规模已低于1亿元。

  如今,随着贾成东等明星基金经理加盟,申万菱信能否扭转权益投资的颓势、重回千亿梯队?《国际金融报》将持续关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