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黄莉玲 8月15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创新监管制度,激发企业活力,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完善监管规定,统一审查尺度方面,徐乐夫提到了一组重要数据:“三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大幅提高申报标准,显著降低企业并购交易成本,部分中小并购不再需要申报,这个比例大概在15%—20%。”
不仅如此,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细化有关审查规则,完善审查调查程序,明确审查标准尺度。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强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导。制定《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增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透明度。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执法尺度透明统一。
据他介绍,目前市场监管总局还在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等规则,进一步强化审查工作统一性和规范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在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方面,徐乐夫表示,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予以禁止,对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等10起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对15起经营者集中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有效预防国计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发生。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38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37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