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地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良好成效。国内外长期农业实践一再证明,种养结合是农业生产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基础。
种养结合、适度规模的畜禽养殖,经济效益显著。根据笔者于2024年对全国6个典型省区的调研,实施种养结合的专业育肥生猪场户比非种养结合的场户平均每公斤生产成本低1.22元;种养结合的肉牛育肥场户比非种养结合的场户平均每公斤成本低2.71元。2024年牛价大跌致养殖场户普遍亏损时,实施种养结合的养殖场户基本能维持下来,并在今年牛价上涨阶段实现盈利,弥补了去年的亏损。
粪污治理优势明显。我国畜禽养殖每年直接排泄的粪便超过14亿吨,近年来畜牧业较大程度上独立于种植业,动辄上万头的奶牛养殖场、上千头的肉牛养殖场、几十万头甚至上百万头的生猪养殖场在各地屡见不鲜,使得粪污治理的成本越来越高。而种养结合能够有效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
社会效应更加突出。过去我国农户40%左右的收入来自养殖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而当前,我国畜牧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程度快速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过度单体大规模养殖,挤压了广大中小养殖场户的生存空间,一般农户很难从事养殖,特别是养猪、养奶牛、养鸡这些高度规模化、集约化的行业,一般农户退出现象更为严重;也导致种养严重分离,养殖业发展的经济效应、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协同推进难以实现,不利于“大国小农”背景下的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实现。适度规模养殖更有利于普通农户从事养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者返乡从事适度规模养殖,通常情况下能保障家庭收入稳定,实现乡村就近就业、家庭团聚、教育子女、赡养老人,展现出在乡村振兴方面“聚财气”“聚人气”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推进种养结合的广泛实施,从而达到经济效应、环境效应、社会效应三效协同,助力可持续的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将是当前必须思考的战略性问题。
应从国家层面立法,科学确定养分管理标准。及时出台基于当地土地承载力和土壤养分管理的强制约束政策,提高养殖业准入门槛。既要确保一个区域(如行政村)内的养殖量在土地消纳能力范围内,也要确保一个养殖场所匹配的土地能够消纳其养殖产生的粪污。
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畜种养殖的适度规模标准。在不同区域根据当地农户正常年份收入状况、家庭资源禀赋、养殖畜种、种植品种及规模等综合情况来确定,确定标准比较复杂,且标准是动态的。最基本的标准是这一规模能保障养殖场户获得的收入满足其稳定从事该项生产。养殖场户若是以养殖为主体,种植业可以忽略不计。大致标准应该是:一个农户,按照两个劳动力核算,则育肥猪一年出栏1000头至3000头;育肥牛一年出栏50头至100头;自繁自育户年存栏能繁母牛50头至100头。养殖场户若是场户内部完全实施种养结合,则适度规模标准还可适度降低。
此外,相关扶持政策指向都应以适度规模的种养结合标准及养分管理门槛为基础进行设计,将扶持政策重点由简单的规模以上标准转向适度规模标准,且各项扶持政策都应以达到养分管理标准为基本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