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回应原基金经理涉“老鼠仓”遭罚:系其个人行为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8月18日,国寿安保基金表示,近期关注到,有媒体对本公司前员工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相关事项进行了报道,并表示该名前员工所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
8月18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天津证监局指出,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相关规定,经复核,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
有媒体报道指出上述线索指向国寿安保基金原基金经理李丹。公开资料显示,李丹于2013年11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并在2024年9月4日卸任其全部在管基金。
国寿安保基金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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