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13:31:40 股吧网页版
内蒙古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金额累计突破2亿元
来源:新华财经

  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消息,内蒙古对全区纳入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累计发放的放电量补偿金已突破2亿元。

  为坚定新型储能电站投资业主的建设运营信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多措并举推动新型储能加快建设。

  一是于今年3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对纳入自治区储能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投产后向公网的放电量,按照一年一定、一定10年的原则实施补偿。

  二是建立“放电量补偿+现货价差”双维收益模式,让储能从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补偿模式明确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督促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按月向符合条件的储能电站转移支付放电量补偿金。

  截至2025年6月底,两家电网企业转移支付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金额总计20875.16万元。其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付放电量补偿费用19620万元;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累计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付放电量补偿费用1255.16万元。

  随着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新型储能正迈向规模化发展阶段。“风”“光”在政策、场景、资本的机遇下,正推动内蒙古成为储能产业发展的新高地。(侯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