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南自贸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办法发布
来源:央视新闻
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获悉,日前,海南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
一是优化“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纳入居住天数统计范畴,同时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实际居住不得少于90天”。
海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优化没有改变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基本要求,不是放松享惠条件、简单地从183天降低到90天,而是在设置实际居琼90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将合理的离岛天数纳入183天的统计范畴。
二是优化特定行业覆盖范围。为精准服务海南重点产业发展,新办法将旧办法中“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这一享受优惠的特定行业范围,优化为“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此举旨在支持海南航天产业的发展需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流程监管。新办法明确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同时,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高端紧缺人才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情况应在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个人申报和公示,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
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来,海南结合实际推动实施并优化完善这一核心政策,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累计享惠3.9万人次。
2025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4号),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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