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9 22:12:00 股吧网页版
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放宽,哪些人可领取、如何领取?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郭晋晖

  从9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进一步放宽,参加人遭遇大病、失业、低保等个人家庭的意外或困难时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8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问题,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

  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在全国部分城市先行实施,2024年底推广至全国。第一财经采访的社保专家认为,这一文件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养老金的领取规则,增强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灵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参加者的现实需求。

  《通知》显示,符合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在原有政策规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条件的基础上,《通知》新增了大病、失业和低保3种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情形。

  新增的三种领取情形分别为:一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三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房连泉对第一财经表示,个人养老金是终身封闭的,之前领取的条件比较严苛,此次增加的三种情况都属于个人或是家庭出现意外或是困难,在这些情况上提取个人养老金是合理的。因为个人养老金的目的是通过个人储蓄保障个人退休生活,而不是给个人带来额外的负担。

  “个人或家庭出现意外或困难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在国际上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比如美国个人退休账户(IRA)有类似的政策,如出现经济危机、个人破产或是家庭困难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而且领取时免除税收惩罚。”房连泉说。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路锦非对第一财经表示,新增的这三项领取情形是为了满足老百姓、居民家庭当前最紧迫需要而设定的条款,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之前对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过于刚性不友好的一些质疑。

  路锦非认为,当家庭大病支出自费部分超过可支配收入意味着疾病对家庭经济带来的冲击非常大,失业后收入骤降同样也会对家庭也会造成较大冲击。此时释放以远期养老为目标积累的个人养老金来缓解家庭的燃眉之急,是非常合理和必要的。

  “我国城乡低保水平比较低的,领取城乡低保也要经过一系列资格审查,领取城乡低保本身也意味着参保人的家庭已经陷入经济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养老金也应当释放出来先解决家庭当前的经济需要。”路锦非说。

  房连泉认为,个人养老金提取条件放宽对于参加者来说政策更加灵活,更加人性化。之前的规定过于刚性,没有充分考虑现实中的种种实际情况。此次调整对于制度建设来说是一次完善,下一步还可以进一步细化或是深化。比如,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个自愿储蓄制度, 国际上除了上述特殊情况之外还允许在多种情况下提前支取,但会通过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如提前领取要承担相当比例的税收惩罚等。我国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分档次领取的细则。

  在申请渠道方面,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通知》增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以及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类申请渠道。

  参加人在上述渠道提出申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对核实通过的,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