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2028年)》。
《措施》提出,抢抓商业航天和卫星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广东省终端应用场景丰富、产业配套齐全、市场机制完备等优势,构建发射牵引、星箭互促、空地服务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生态。
布局完善商业航天空间基础设施
《措施》明确,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针对民商用领域的卫星星座,为项目申报核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给予卫星频轨资源协调保障支持。支持企业在粤发展卫星网络、星座建设,鼓励各地市加大对卫星星座建设的支持和投入。
在地面站网配套设施部署方面,《措施》表示,支持企业面向商业卫星运营需求推进卫星接收站网、测控站、信关站等地面站网节点建设,鼓励企业进行全球地面站网节点布局,按照投资总额给予10%的资金支持,单个站网节点支持资金不高于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支持资金最高1000万元。
为扩大卫星应用产业规模,《措施》提出,打造商业航天应用“首场景”,加快推动卫星互联网服务在低空经济、移动通信、物流运输、智慧城市、太空挖矿、太空旅游、应急救援等前沿领域落地一批重大应用场景创新示范项目。
促进星箭产业集聚发展
《措施》提出,支持星箭产品研制应用。支持火箭、卫星、关键系统部件及应用终端产品纳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政策支持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奖励。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关键系统部件或应用终端产品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9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部件或应用终端产品奖励最高500万元/台(批)。
《措施》表示,支持卫星应用终端产品及零部件批量制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和提升,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产线或产线升级改造纳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范围。省级财政按规定予以事后奖励,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措施》还提出,鼓励各地市结合自身优势进行差异化发展,因地制宜谋划建设特色化商业航天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申报建设省特色产业园。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措施》提出,鼓励企业聚焦可重复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新一代低成本卫星和关键载荷、卫星星座组网与测运控、直连卫星通信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以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验证示范为重点,优先纳入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向。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国防科技项目”,符合配套条件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省级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50%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支出100%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措施》表示,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究院、实验室、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和概念验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中试平台等产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为加快商业航天技术转化应用,《措施》还明确,推动商业航天领域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学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支持空天技术在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开展商业航天专利导航及专利数据库建设,从技术发展趋势、产业创新路径、创新主体分布、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等维度为商业航天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