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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00:44:30 股吧网页版
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 9月1日起实施|快讯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李明会

  8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对外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新增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2类申请渠道,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作为我国养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在我国36个城市(地区)先行先试,并于一个月后推广至全国。尽管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个人养老金的开户人数持续增长,但“开户热、缴存冷”现象仍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础上,又新增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具体来看分别是: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个人养老金领取渠道同样得到丰富。在此前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通知》增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类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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