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奎(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研究员)
近期,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还是各地陆续出台的具体举措,都频繁提及“投资于人”这一关键理念。8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九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强调,要适应需求变化更多“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有理由相信,“投资于人”将成为“十五五”期间宏观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来相关配套政策也将围绕“如何让投资于人落到实处”逐步细化展开。
“投资于人”,本质上是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重心的合理调整。相较过去,“投资于人”已成为鲜明的发展目标,也成为重要的投资导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政策内涵:从侧重“物的积累”向注重“人的发展”转变;从短期效益导向的投资向长期人力资本培育转变;从一般性的硬件投入向精准化、更高质量的服务供给转变;从一些领域率先实现“投资于人”向体系化集成式“投资于人”的做法转变,等等。
“投资于人”为化解投资与消费的长期争议提供了可行路径。长期以来,投资与消费的平衡始终是经济政策制定中的重要课题:若持续加力投资,尤其是传统基建与工业投资,可能导致部分领域产能过剩,造成资源浪费;若单纯通过补贴、促销等方式刺激消费,又容易因居民收入增长乏力等问题,面临消费后劲不足的困境。而人作为经济活动的核心主体,恰好能成为连接投资与消费的关键纽带。
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的庞大规模,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既意味着巨大的消费潜力,也蕴含着可观的人力资本红利。如秉持“投资于人”,就有新的良性循环出现。比如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稳定收入预期、通过公共服务优化提振消费信心,居民的消费需求会随之逐步释放;与此同时,具备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劳动力,又能为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等投资活动提供智力支撑,进而提升投资的效率与回报率。从这个角度来看,“投资于人”搭建起了“投资—就业—收入—消费—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为缓解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思路。
推进“投资于人”,当前迫切需要分清两类问题并精准施策。第一类是全民医保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这一类普惠性共性问题;第二类涉及历史遗留因素等原因,如农民工权益尚待充分保障,灵活就业者社保仍需完善等问题。这两类问题得以解决的侧重点并不完全相同:普惠性问题更多靠“发展”应对。需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对标现代化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也要结合经济与财政实际,避免“福利赶超”。结构性问题更多靠“改革”破解。比如针对进城务工人群的社保问题,需要完善社保全国统筹、简化转移接续流程,明确政府、企业、个人责任边界,防止制度漏洞致公平失衡等等。所以“投资于人”,既是财力问题,又不完全是财力问题。
“投资于人”的大方向完全符合国家发展需求与民众期待,但在财政资源、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其推进过程中难免面临“轻重缓急如何排序”“利弊得失如何权衡”的争议。以社保改革为例,其与“投资于人”的核心目标高度契合,是提升居民安全感、稳定预期的关键举措,但具体实践中,“谁来投入、投入多少、如何执行”等细节问题,必须基于实际情况开展理性分析与科学研究。比如,当前各方面讨论的焦点之一是:从责任主体来看,企业需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定要求;同时,国有资本也可通过划转部分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参与普惠性职业培训等方式,在支持人力资本培育、保障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政府部门在促进“投资于人”的实现过程中,建立完善的“投资目标—过程监管—效果评估”全链条机制至关重要。一方面,要通过可量化的指标让投资成果被公众切实感知,比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升幅度、职业技能培训人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用数据直观体现政策成效;另一方面,要在政策制定阶段搭建多元参与渠道,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充分吸纳企业、劳动者、学术界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开展高质量的政策讨论,让不同诉求得到合理反映。通过透明化流程与科学化机制凝聚社会共识,让“投资于人”真正惠及更多民众,赢得广泛支持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