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8月22日电(记者李唐宁刘旭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进一步提档升级。8月22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以下简称《RoHS强标》)正式公布,将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
专家表示,《RoHS强标》的实施对电器和电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将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有害物质减量和替代,升级产品绿色供应链;另一方面,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可以有效打破标准差异带来的产品“出海”合规壁垒,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
有害物质管控范围扩大新增4种污染物
《RoHS强标》由此前推荐性国家标准升格而来,明确了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10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具体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各有害物质的含量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在回应新华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现行中国RoHS管控的有害物质为6种,本次新增管控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这类物质在产品中如果超限值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他表示,源头管控可为消费者健康“增加一道防线”,让消费者更加安心地选购和使用。

图为8月22日举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同时,《RoHS强标》明确提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标识、含有的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以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
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其中家用电器是重要类别之一,但随着社会发展,庞大的使用和废弃量可能带来巨大的环境与健康影响。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发布的数据,仅2024年,“四机一脑”产品(即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的理论报废量就高达2.89亿台,实际回收拆解量也超过了9559万台。
“这些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加管控,在废弃后可能对环境与健康产生难以预期的影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院长曲宗峰表示,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与消费大国,《RoHS强标》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将助推家电行业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表示,当前,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RoHS管控工作应以本次强标的发布实施为契机,协同推动电器电子行业新污染物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动整机生产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并引导家电行业上游的零部件、材料等相关企业建立健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
强标利好出口贸易实施将采用“2+1”方案
此外,专家认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所管控的有害物质种类、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与国际通行规定基本一致,将为电器电子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便利,推动相关企业更好地开拓对接全球市场。
事实上,针对电器电子产品开展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管控是国际社会的共识。近年来,欧、美、日、韩等经济体已逐步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纳入相关管控要求。
郭楠表示,我国电器电子产品“出海”品类多、规模大,将管控有害物质种类与主要出口市场进行统一,可以有效打破标准差异带来的产品“出海”合规壁垒,便于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更好地开拓全球市场。
新华财经记者了解到,截至2025年7月底,已有1400多家企业的3万多种电器电子产品按要求完成了RoHS合格评定工作。另据行业人士透露,目前,达标管理目录正进行产品范围扩展的调研工作,未来,中国RoHS管控的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有害物质种类还将有序扩大。
有行业人士提出,部分中小型企业对RoHS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有限,尚缺乏系统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短期不愿面对可能带来的成本变化。
针对这一情况,有害物质限用将按照“两步走”节奏稳步推进,为全行业的标准切换提供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RoHS强标》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标准实施有2年过渡期。本标准将在发布2年以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是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就不可以再销售了。
王鹏建议,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企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二是通过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三是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强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绿色测试中心部长曹焱鑫建议,产品生产者可以更有针对性的为未来的限用与替代做准备,应对未来不断更新的法规与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