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启动四年后,新的推动政策正在路上。
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部署了六个方面共17条要求,明确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在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
在积极发展CCER市场方面,《意见》要求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倡导推动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开展大型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绿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
在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方面,《意见》提出要从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加强市场交易监管三方面入手。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并且要加强交易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操纵市场等行为。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防范履约风险。
在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其中提到,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明确准入条件、行为规范和退出机制。加强碳排放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机构清出机制。
此外,在实施保障方面,还提到了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