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放宽购房资格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8月25日电 (谢梦圆)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内容包括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
《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本次新政最核心的突破在于打破执行多年的限购壁垒,根据规定,非沪籍单身和居民家庭满足1年社保条件,以及上海本地户籍的单身和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已不限套数,即所谓“N”套。同时打破非沪籍单身不可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要求。
而过去,沪籍居民家庭只能在上海全市范围内购房2套;非沪籍居民家庭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可在外环购房1套,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可在内环购房1套。
《通知》还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30万元提高至149.5万元。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购买上海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此次新政在房贷利率层面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房,将有助于二套房根据市场情况和房贷政策进行调整,客观上促进二套房利率下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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