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浙江长兴农商行被罚160万元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未严格审查新入股股东资质等,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60万元,相关责任人徐强被警告。
天眼查显示,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湖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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