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1:58:40 股吧网页版
郑州郑大信息技术副总经理周杰:南沙期货产业园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转换器”与“放大器”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刘威魁

  期货日报网讯(记者刘威魁)随着我国期货市场迎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广东期货市场也在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广东省市区各级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文件,提出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建设期货市场风险管理中心、在南沙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区或期货小镇等设想。尤其是广期所落地广州以来,各类资本和产业主体正纷至沓来,给予了广东期货市场更多关注。尤其是《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南沙金融30条》)的发布,更是给予了南沙甚至整个广东期货市场极大的鼓舞。

  郑州郑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杰认为,《南沙金融30条》所提及的高标准建设期货产业园,是“期现结合+产融服务+产业赋能”的综合性平台,是区域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的枢纽。

  “对南沙来说,通过产业链要素集聚效应及功能升级,带动千亿级产业生态,推动南沙港从传统物流枢纽向‘贸易+金融+物流’综合枢纽转型,通过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和资本进入南沙,可强化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枢纽的核心地位。南沙作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其金融创新实践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广东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关键作用。”周杰认为,广东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风险管理需求较大,高标准建设建设期货产业园,有助于广东企业更好地利用期货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保障原材料及产成品流通的稳定性,提升广东在关键商品领域的议价能力,解决广东“贸易强但金融服务滞后”的痛点,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升级,是广东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跃升的重要金融支撑,这一布局将使广东在全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中占据更主动地位。

  从期货行业来看,周杰认为,期货产业园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转换器”与“放大器”南沙期货产业园的作用,更多体现在强化产业集聚效应,推动产业生态协同。高标准期货产业园的核心价值,在于将期货市场从大众传统印象中的“金融投资工具”转化为“可触摸、可感知、可落地”的产业服务载体,通过集聚资源、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既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更精准、风险管理更高效,又让实体企业能“用得上、用得好”期货工具,这是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稳定产业链、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关键举措。

  谈及完善期现市场一体化产业服务的意义,周杰表示,商品期货交割中心作为大宗商品流通的关键节点,可缩短交易链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购销成本,完善的期现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可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可信度,对广东期货市场发展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市场影响力的提升,政策落地将吸引更多期货交易所在南沙设立交割库,增加广东在全国期货市场中的份额,提升区域金融中心地位;二是促进产业升级,期现一体化服务可以帮助广东的制造业企业更好地进行价格风险管理,稳定原材料成本,优化供应链管理,从而促进产业升级;三是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交割中心的建设将带动相关金融服务的跟进,如仓单质押融资、期货衍生品创新等,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四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一部分,在南沙建设商品交割中心可促进与香港、澳门等地的金融合作,推动区域内的商品流通和资金流动,助力大湾区建设;五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完善的期现市场体系可以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参与,提高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增强广东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价格影响力。

  “《南沙金融30条》的推出,将促进广东期货市场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周杰认为,南沙商品期货交割中心的建设,不仅是广东完善期现货市场体系的关键举措,更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展望未来,周杰建议,南沙应以“科技赋能+生态协同”为核心,以建设数字化平台为抓手,建立跨境数据可信共享机制,促进跨境机构的参与,整合期现货市场数据,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大数据中心,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智能策略服务,从而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现货贸易撮合、基差交易、含权贸易、智能套保、结算支付、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在南沙期货产业园等平台落户,不仅是加入一个扩展销售渠道的“圈子”,更是借助平台的资源与能力,弥补自身在资金、风控、信息上的短板,在产业链中从“被动承压”转向“主动掌控”,从而推动群体集聚,形成产业生态,发挥乘数效应,助力南沙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更坚实的金融力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