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8月25日对外公布的《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意见明确,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规模最大的碳市场,首批覆盖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00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2025年3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钢铁、水泥和电解铝三大高耗能行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新增约1500家重点排放单位,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达到60%以上。
在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意见要求,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对于配额管理,意见明确,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及碳排放双控要求,处理好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民生保障的关系,科学设定配额总量,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意见还提出,建立配额储备和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
金融机构的参与有利于提升碳市场的活跃度。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方面,意见提出,要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并加强市场交易监管。
具体包括: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此外,在加强组织实施保障方面,意见还提出了加大对碳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加强全国碳市场与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制定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和交易收费规则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