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6:10:00 股吧网页版
全球最大!每3度电中就有1度绿电、每5辆电动汽车就有2个充电桩!这场重磅发布会,信息量巨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据央视财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26日上午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介绍了“十四五”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十四五”是绿色低碳转型最快的五年。我国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由40%提升至60%左右。

  王宏志:能源消费“逐绿前行”,全社会用电量中,每3度电中就有1度绿电。全国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比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预计将超额完成“十四五”确定的20%目标,煤炭占比每年减少1个百分点,这“一增一减”大大提升了经济发展“含绿量”。“十四五”期间,我国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碳排放约41亿吨,为全球低碳转型作出重大贡献。

  每5辆电动汽车就有2个充电桩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是能源供应更足、韧性更强的五年。“十四五”前四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已达到“十三五”五年增量的1.5倍,预计五年新增用电量将超过欧盟的年度用电量。

  这五年,能源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东部地区用能中,有40%来自“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等“能源大动脉”。“十四五”期间,我国还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每5辆电动汽车就有2个充电桩。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达1669.6万个,是“十三五”末的10倍,规模世界领先。

  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开绿车、用绿电”,通过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为新能源车主提供绿电服务,组织相关省份开展车网互动应用试点,电动车化身“移动充电宝”,支持用电“削峰填谷”。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行驶在中国,绿色低碳的出行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已经深入人心。

  新能源专利数占全球四成以上我国新型储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是能源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突破的五年。

  新能源等技术装备领跑全球,新能源专利数占全球四成以上,光伏转换效率、海上风电单机容量等不断刷新世界纪录,短短几年,新型储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

  白鹤滩水电站、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第四代高温气冷堆等多个“全球最大”“全球首座”工程建成投运,油气开发突破深地“万米大关”、挺进“千米深海”,这些“大国重器”彰显了我国科技创新的硬核实力。

  位列世界第一 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超3600万吨

  “十四五”期间,我国统筹谋划新型储能、氢能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创新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约9500万千瓦,5年增长近30倍,相当于给新型电力系统配上了“巨型充电宝”。2024年,我国氢能生产消费规模超过3600万吨,位列世界第一,其中可再生能源制氢的产能超过全球的一半。

  同时,人工智能也在深度赋能能源领域,成为能源技术革命的“新引擎”,在新能源发电、电网巡检作业、油气新资源发现等领域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展现出了巨大潜力,让能源产业在AI的加持下,不断焕发“新活力”。

  农村电网投资超8000亿元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

  据央视新闻,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介绍,五年来,我国不断深化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亿元,带动农网完成投资超8000亿元。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惠民开发利用,截至今年上半年,户用光伏装机约1.8亿千瓦,每年可为农民增收约140亿元。加大边远地区大电网延伸力度,持续完善海岛等离网供电,努力打通民生用能“最后一公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加强民生用电、用气、用油供应,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用能需求。终端用能的电能替代进程不断推进,家用电器、电动交通工具等普及率越来越高,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增长8倍以上,已覆盖全国98%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人民群众用能的便捷性持续提升。

  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

  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加快“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持续完善容错免责等配套机制,让实验室里的“样机”真正转化为市场化“产品”,已经认证四批次一共是236项首台(套)项目,其中有些不仅是中国首台(套),也是世界首台(套)。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央视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