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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23:10:00 股吧网页版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8月26日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强化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分业施策、开放共享、安全可控,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使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意见》提出加快实施6大重点行动。一是“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加速科学发现进程,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二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三是“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四是“人工智能+”民生福祉,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推行更富成效的学习方式,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五是“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六是“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

  《意见》提出强化8项基础支撑能力,包括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数据供给创新、强化智能算力统筹、优化应用发展环境、促进开源生态繁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提升安全能力水平等。

  《意见》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行动全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要强化示范引领,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国发〔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强化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分业施策、开放共享、安全可控,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使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实施重点行动

  (一)“人工智能+”科学技术

  1.加速科学发现进程。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速“从0到1”重大科学发现进程。加快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开放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提升跨模态复杂科学数据处理水平。强化人工智能跨学科牵引带动作用,推动多学科融合发展。

  2.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推动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加速“从1到N”技术落地和迭代突破,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和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撑场景应用落地,以新的应用需求牵引科技创新突破。

  3.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探索建立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形式,拓展研究视野和观察视域。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等方面的深层次影响和作用机理,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促进人工智能更好造福人类。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人工智能融入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等,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探索全新商业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

  2.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着力提升全员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推动各行业形成更多可复用的专家知识。加快工业软件创新突破,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工业供应链智能协同,加强自适应供需匹配。推广人工智能驱动的生产工艺优化方法。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增强工业系统的智能感知与决策执行能力。

  3.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的育种体系创新,支持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农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和加工工具的智能感知、决策、控制、作业等能力,强化农机农具平台化、智能化管理。加强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应用,帮助农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

  4.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服务业从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演进,拓展经营范围,推动现代服务业向智向新发展。探索无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在软件、信息、金融、商务、法律、交通、物流、商贸等领域,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广泛应用。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覆盖更广、内容更丰富的智能服务业态,加快发展提效型、陪伴型等智能原生应用,支持开辟智能助理等服务新入口。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电商、家政、物业、出行、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品质,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

  2.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加快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探索智能产品新形态。

  (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

  1.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大力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再就业活力。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引导创新资源向创造就业潜力大的方向倾斜,减少对就业的冲击。

  2.推行更富成效的学习方式。把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推动育人从知识传授为重向能力提升为本转变,加快实现大规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智能化情景交互学习模式,推动开展方式更灵活、资源更丰富的自主学习。鼓励和支持全民积极学习人工智能新知识、新技术。

  3.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探索推广人人可享的高水平居民健康助手,有序推动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的应用,大幅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动人工智能在繁荣文化生产、增强文化传播、促进文化交流中展现更大作为,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的文化内容,壮大文化产业。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对织密人际关系、精神慰藉陪伴、养老托育助残、推进全民健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积极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

  1.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人工智能在各类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提升智能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

  2.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社会动员等工作水平,增强应用人工智能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网络空间治理,强化信息精准识别、态势主动研判、风险实时处置等能力。

  3.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提高空天地海一体化动态感知和国土空间智慧规划水平,强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围绕大气、水、海洋、土壤、生物等多要素生态环境系统和全国碳市场建设等,提升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测预测、模拟推演、问题处置等能力,推动构建智能协同的精准治理模式。

  (六)“人工智能+”全球合作

  1.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把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深化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开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开源可及,强化算力、数据、人才等领域国际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助力各国平等参与智能化发展进程,弥合全球智能鸿沟。

  2.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支持联合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探索形成各国广泛参与的治理框架,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深化与国际组织、专业机构等交流合作,加强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等对接协调。共同研判、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可靠、可控。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七)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模型基础架构创新。加快研究更加高效的模型训练和推理方法,积极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协同发展。探索模型应用新形态,提升复杂任务处理能力,优化交互体验。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评估体系,促进模型能力有效迭代提升。

  (八)加强数据供给创新。以应用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完善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产权和版权制度,推动公共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版权内容依法合规开放。鼓励探索基于价值贡献度的数据成本补偿、收益分成等方式,加强数据供给激励。支持发展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技术,培育壮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产业。

  (九)强化智能算力统筹。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坚创新与使能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

  (十)优化应用发展环境。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搭建行业应用共性平台。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智能化转型,重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开放度评价与激励政策,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转化与协同应用。加快重点领域人工智能标准研制,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国际化标准联动。

  (十一)促进开源生态繁荣。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促进模型、工具、数据集等汇聚开放,培育优质开源项目。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开源贡献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将开源贡献纳入学生学分认证和教师成果认定。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探索普惠高效的开源应用新模式。加快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和社区生态,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项目和开发工具等。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超常规构建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强化师资力量建设,推进产教融合、跨学科培养和国际合作。完善符合人工智能人才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更好发挥领军人才作用,给予青年人才更大施展空间,鼓励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无人区”。支持企业规范用好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引才留才用才。

  (十三)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健全国有资本投资人工智能领域考核评价和风险监管等制度。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完善风险分担和投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准则等,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安全评估和备案管理制度。

  (十四)提升安全能力水平。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防范模型的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带来的风险,加强前瞻评估和监测处置,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

  四、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行动全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落地见效。要强化示范引领,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2025年8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近年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工作部署,推动我国人工智能综合实力整体性、系统性跃升。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正从试验探索迈向价值创造阶段,引发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刻变革。一方面,经过市场初步检验,人工智能已具备解决一些现实场景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对产业降本增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作用愈发凸显,社会各界应用需求空前强劲,处于应用落地的关键窗口期。另一方面,智能化新产品新场景竞相涌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不断推陈出新,智能机器人进工厂、进家庭渐成趋势,各类智能体已在生产生活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仍存在对人工智能作用认识不一致、供需对接不畅、应用落地存在“最后一公里”障碍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战略引导和统筹指导,推动全社会深刻认识人工智能对生产力的革命性影响,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问: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从技术发展看,有助于顺应和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演进规律。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新的科研成果支撑场景应用落地,以新的应用需求牵引技术创新突破,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双向赋能,有助于以人工智能应用发展的确定性,应对技术和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加快形成更富生命力的中国特色人工智能发展路径。同时,主动构建与人工智能技术演进趋势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伦理规则等,有助于促进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从国内实践看,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加强人工智能与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有助于拉动需求增长、加快动能转换、吸引全球对华投资,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红利。

  从全球形势看,有助于构建更高水平国际开放合作。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坚持智能向善,把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全球合作,弥合全球智能鸿沟,让更多国家和人民共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发展机遇。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围绕行业应用需求和基础能力供给协同推进,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一方面,以行业应用需求为牵引,统筹国内和国际,开展“人工智能+”6大行动。围绕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6大重点领域,深入分析人工智能对各行业各领域范式变革影响,前瞻谋划“人工智能+”工作着力点。另一方面,以硬基础和软建设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人工智能+”行动8大支撑。深刻把握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演进规律,结合内外部形势变化,围绕模型、数据、算力、应用、开源、人才、政策法规、安全8个方面,系统构建人工智能基础支撑体系。

  问:《意见》的突出特点有哪些?

  答:《意见》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形成系列务实政策举措,突出让市场有方向、有信心、有体感、有加速度。

  一是明确政策方向。突出应用导向,明确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6大重点行动,建立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处理好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就业岗位冲击等相关挑战,明确发展方向和政策预期。

  二是强化发展信心。对内,释放积极政策信号,培育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新模式,布局智能原生新业态,系统构建三大产业的智能化转型发展路径。对外,坚持普惠共享,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提出“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新模式。

  三是突出可感可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科研工作者、企业、消费者、人民群众、政府部门等不同主体均提出相应鼓励方向和支持举措,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

  四是注重务实管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工智能在应用落地中存在的重硬轻软、应用碎片化、开源社区活跃度不高等问题,针对性提出系列举措。坚持分业施策,针对每个领域分别提出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方向,形成各行业“人工智能+”思路主线。

  问:《意见》提出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请问基地的定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应用中试基地是加速人工智能应用规模化、标准化、体系化发展的共性能力平台。结合“人工智能+”6大重点行动,通过在制造、医疗、交通、金融、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布局应用中试基地,汇聚行业资源和相关产业能力,培养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推广应用成果、孵化创新主体、打造开放生态。

  一是聚焦共性问题,带动促进行业效能提升。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应用人工智能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问题,打造“示范价值高、带动效应强”的标杆应用,促进全行业生产效能提升。

  二是打造共创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打通人工智能应用供需对接、数据开放、资源共享、技术交流渠道,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研发中试验证环境,以应用发展带动技术创新,孵化培育领先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集群。

  三是沉淀共性能力,大幅降低应用创新门槛。通过“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数据规范、统一标准体系”,打造算力、数据、模型共性服务能力,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和推广,加速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四是培育共赢生态,促进行业创新范式变革。坚持开放协作、互利共赢,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构建资源共享、能力互补、良性互动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问:下一步,在推动《意见》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落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浮于表面等问题。

  二是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行业应用潜力、成熟度、带动作用等因素,进一步选择价值变量大的应用场景,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并动态滚动更新,实现长期和短期、动态和静态相结合。

  三是营造良好应用环境。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应用规范、伦理规则,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推动重点场景“敢开放”“真开放”。推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放场景等支持技术落地。

  四是促进产业生态发展。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培育智能原生企业。加强开源生态建设,支持优质开源项目发展,提高国际影响力。

  五是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对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等影响的研判评估和应对工作,增强就业创造效应,减缓就业替代效应。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带来的相关安全风险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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