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将“+”到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治理能力、全球合作6大重点领域。
8月26日,《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围绕前述六大重点领域,深入分析人工智能对各行业各领域范式变革影响,前瞻谋划“人工智能+”工作着力点。其中,《意见》首次布局了智能原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首次提出第一、二、三产业全要素智能化转型发展路径。
同时,《意见》提出了2027年、2030年、2035年三个阶段目标。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人工智能处处长刘枝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上述三个阶段的目标立足实际,逐层递进,本质上构建了一套“压力”到“能力”再到“实力”的转化机制。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孙克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文件系统布局了“人工智能+”在6大领域的重点行动,循序渐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表明我国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发展进入“实效落地关键期”。此外,三阶段目标的制定与提出,是在充分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演进和应用阶段判断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
部署六大重点领域“人工智能+”行动
“经过市场初步检验,人工智能已具备解决一些现实场景中复杂问题的能力,对产业降本增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作用愈发凸显,社会各界应用需求空前强劲,处于应用落地的关键窗口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
以行业应用需求为牵引,统筹国内和国际,《意见》提出开展“人工智能+”六大行动,包括“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人工智能+”民生福祉、“人工智能+”治理能力、“人工智能+”全球合作。
其中,在“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方面,《意见》提出,加速科学发现进程。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速“从0到1”重大科学发现进程。“人工智能+”民生福祉方面,《意见》提出,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
“人工智能+”治理能力方面,《意见》提出,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方面,《意见》提出,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把人工智能作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
刘枝表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的六大行动是围绕着科学研究者、行业企业、消费者、人民群众、政府部门、世界各国等不同参与主体来展开的,核心都是一个“新”字。从科学研究者的视角来看,利用人工智能开拓新研究范式,加速成果发现。从行业企业的视角来看,利用人工智能培育新产业业态,转型新发展模式,创造更多价值。从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利用人工智能拓展新消费场景,享受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从人民群众的视角来看,利用人工智能体验新工作方式、新学习方法、新生活状态,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从政府部门的视角来看,利用人工智能打开新治理格局,加速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从世界各国的视角来看,利用人工智能开辟新合作空间,促进共同繁荣。
“‘人工智能+’是我国首次以技术革新和应用实践引领者身份参与全球生产力重构的历史机遇,我们推动以创新带应用、以应用促创新的良性循环人工智能发展模式,为超大规模经济体完成现代化转型提供了更多可能。”国家信息中心主任徐强表示,历次重大的历史性改革都具有群众性,“人工智能+”行动需要重构科学发现、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社会治理、开放合作范式,打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改善、治理能力与全球合作的协同闭环,“其本质就是要推动每一个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到这场社会变革”。
孙克表示,文件系统布局了“人工智能+”在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6大领域的重点行动,循序渐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表明我国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发展进入“实效落地关键期”,以规模化应用锻造新质生产力核心引擎,通过市场机制激活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数据驱动—需求牵引—商业闭环—技术迭代”的正向循环,破解创新成果转化瓶颈。此举凸显经济治理逻辑的深刻演进,即以人工智能赋能传统动能升级,同时锚定产业升级全局路径,包括算力芯片创新、产业加速数智化转型,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反哺技术,形成全新竞合新范式。部署更蕴含风险治理前置思维,未来攻坚将聚焦破除数据孤岛、降低中小企业应用门槛,创新监管沙盒与算力交易机制,最终构建技术—产业—经济的战略闭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推动一二三产业全要素智能化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布局了智能原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首次提出第一、二、三产业全要素智能化转型发展路径。
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人工智能融入战略规划、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等,推动产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大力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探索全新商业模式,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
同时,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的育种体系创新,支持种植、养殖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服务业从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演进,拓展经营范围,推动现代服务业向智向新发展。
“人工智能正加速推动国民经济三大产业向智能化跃迁。”中国工程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郑南宁表示,“AI+”正在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它不仅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更为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正在深刻重塑我国经济发展格局。当前,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应用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最高,突出体现在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二产业以制造业为主,聚焦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而第一产业应用仍相对不足。此次国家行动意见的印发,为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升级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制度保障,标志着相关工作进入系统推进新阶段。
另外,在“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方面,《意见》提出,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电商、家政、物业、出行、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品质,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打造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
郑南宁认为,面对消费领域日益增长的智能化潜力,国家积极引导“AI+消费”创新,一方面推动企业加快技术研发,丰富高质量智能产品供给;另一方面,加快完善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促进智能家电、智慧出行等新型应用普及,推动供需两端协同升级。整体政策聚焦于构建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和可信可用的消费场景,引领数字消费迈向智能化、高端化和普惠化的新阶段。
此外,《意见》提到,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包括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数据供给创新、强化智能算力统筹、优化应用发展环境、促进开源生态繁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提升安全能力水平等。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时提到,结合内外部形势变化,围绕模型、数据、算力、应用、开源、人才、政策法规、安全8个方面,系统构建人工智能基础支撑体系。
与十年前“互联网+”有何不同
2024年,“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
如今,《意见》正式出台,其中提出三阶段目标,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孙克表示,三阶段目标的制定与提出,是在充分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演进和应用阶段判断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从技术趋势看,语言大模型、多模态模型、智能体和具身智能等领域技术不断出现突破性创新,人工智能逐步从单任务智能到可扩展、多任务智能的范式转变。从应用态势看,人工智能赋能行业的路径符合数字技术应用的客观规律,即遵循“从数字化水平较好的领域率先突破,再逐步扩散到更多行业”的推进特征,在数字原生和数字化基础较好的领域已经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人工智能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深度应用,与更加复杂的物理场景和核心生产流程相结合,推动生产力实现更大的变革性突破。为此,结合人工智能的技术演进和融合应用态势规律,《意见》提出了“重点领域突破—形成新增长极—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的三个阶段性目标。
在刘枝看来,上述三个阶段的目标立足实际,逐层递进,本质上构建了一套“压力”到“能力”再到“实力”的转化机制。文件共设置了三个阶段目标,2027年是《意见》发布后的两年,此时目标瞄准的是近期突破与基础夯实,可以起到强基础和补短板的作用。2030年是到“十五五”规划实施结束,此时目标瞄准的是承前启后与逐步崛起,可以起到促升级和提质量的作用。2035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此时目标瞄准的是长远布局与强国战略,可以起到全面发展和引领带动的作用。
十年前,中国于2015年进入“互联网+”元年,彼时,我国全面启动实施“互联网+”行动,加快探索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可行路径。如今的“人工智能+”与“互联网+”相比,有何不同?
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清华大学智能产业研究院(AIR)院长张亚勤,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主任霍福鹏均表示,从“互联网+”到“人工智能+”,是信息技术革命的进一步延续和深化。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均属于通用性技术范畴,两者在应用方面都具有模式新、迭代快、对传统业态改造能力强的特点。“互联网+”突出的是“连接”,通过网络连接传递信息,实现生产过程的流程再造和效率提升。“人工智能+”是在“互联网+”基础上,进一步叠加了认知能力,实现从“信息连接与扩散”向“知识运用与创造”的跃升,从而以更具变革性的力量,推动生产要素重组、价值创造方式升级、组织形态演化和社会治理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全面、系统和深刻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