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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04:17:50 股吧网页版
构建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低空经济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低空经济,作为融合了航空、信息、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的新型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具有辐射面广、产业链条长、成长性和带动性强等特点,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正成为全球竞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其明确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到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再到《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发展低空经济,一系列顶层设计为我国抢占这一产业新赛道指明了方向。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低空经济蓬勃发展

  近年来,在政策的强力驱动下,全国各地纷纷抢滩低空经济新蓝海。广东、北京、上海、四川、安徽、湖南等超过30个省市已将低空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或出台专项行动方案。从东部沿海到中西部内陆,从一线城市到特色县域,都在规划建设一批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初步形成了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等产业集聚区雏形。

  产业规模方面,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已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33.8%,这一增速远超同期多数传统产业,凸显了其作为新兴产业的强大活力。尤其在无人机领域,已形成全球领先的完整产业链,为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民用航空局预测,到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到2030年,这一数字有望增长至2万亿元;到2035年,市场规模有望攀升至3.5万亿元。这不仅意味着一个万亿级产业赛道的形成,更预示着其将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低空经济发展仍面临短板和不足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热潮之下,也面临着管理体系与法规不健全、产业链不完善、同质化竞争、建设滞后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管理体系和法规有待完善。虽然地方上针对低空经济发展的立法已经起步(如深圳),但全国统一的、细化的技术标准、运行规则、安全监管规范等尚不健全。低空经济发展涉及空管、工信、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导致“管理空白”与“多头管理”并存。针对有人机与无人机融合飞行、数据安全、商业化运营等新业态的监管规范也尚不明确。法规层面,国家层面的根本大法仍在酝酿中。航空器适航审定、飞行员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标准规范体系亟待统一和完善。此外,部分地区在基础设施规划上存在“一哄而上”的现象,未能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行深入分析,因地制宜发展低空经济,导致产业定位趋同,多以无人机制造、运营服务等为主要方向,缺乏错位发展的战略考量。

  二是产业链条不完整,协同效应未彰显。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未能有效围绕“链主”企业进行精准招商和垂直整合。这导致上下游企业匹配度低,研发、制造、运营、服务等关键环节脱节。软硬件基础设施均存在明显短板。通用机场、垂直起降场、无人机起降点等物理设施数量严重不足且布局不均。基础设施标准不一、未能联网成片,制约了跨区域飞行的实现。低空智联网络建设亟待加强。支撑大规模、高密度融合飞行所需的通信、导航、监视一体化网络覆盖不足,缺乏统一的、高精度的数字空域图和城市三维地理信息系统,难以实现对飞行器的精细化管理与调度。

  三是创新生态不健全,核心技术存在瓶颈。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仍未完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向产业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突出。在核心技术领域,我国虽在无人机整机制造方面优势明显,但在航空发动机、高能量密度电池、先进飞控系统、核心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制约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破解发展难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完善体制机制,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建立国家级协调机制,成立跨部门的国家低空经济发展统一协调机构,统筹解决空域管理改革、安全监管、重大项目布局等核心问题,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工作,增设低空经济专章,并推动国家层面的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法早日出台,为产业发展提供根本性的法律遵循。支持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开展先行先试,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产业促进条例和管理办法。二是研究出台全国性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国家级、区域级低空经济产业的总体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划定重点发展区域,避免“遍地开花”式的无序竞争。着力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城市群制定跨区域的低空经济协同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内空域资源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产业链互补和标准互认。三是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和发布覆盖航空器、核心零部件、飞行运营、基础设施、数据服务等全产业链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特别是针对eVTOL等新型航空器,需加快适航审定标准的制定与国际对接,为我国产品走向世界奠定基础。

  第二,强化产业协同,加快强链补链。一是差异化定位建设基础设施。各省市应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如粤港澳大湾区可依托完整的无人机产业链和广阔的市场应用,打造“全产业链生态型”基础设施;京津冀区域可发挥顶尖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建设“技术创新策源地型”基础设施;长三角区域可结合金融中心和高端制造优势,聚焦“eVTOL研发制造与国际金融服务型”基础设施;西部地区则可利用深厚的航空工业基础,发展“航空装备制造与军民融合型”基础设施。二是实施精准招商补链。围绕确定的主导产业方向,绘制产业链图谱,瞄准“链主”企业和关键环节的专精特新企业进行点对点招商,形成上下游紧密耦合的产业集群。建设高标准厂房、共享实验室、公共测试场等物理空间,降低企业初期的固定资产投入成本。规划建设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无人机测试场、eVTOL试飞基地,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测试验证环境。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在物流配送、文旅观光、应急救援、城市治理等领域率先开放应用场景,以真实的市场需求牵引技术迭代和商业模式创新。三是建立全链条孵化体系。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母基金、直接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建立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基础设施”的完整孵化链条,建设共享的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数据中心、风洞实验室、仿真模拟平台等,将昂贵的科研设备开放给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降低其创新门槛和成本。

  第三,聚焦核心技术,营造创新生态。一是布局国家级创新平台。聚焦航空固态电池、高能量密度电池、自主飞行控制系统、高精度导航、智能感知避障等关键核心技术,组织优势科研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实现自主可控。二是加强产学研协同。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不同区域布局建设若干国家级低空经济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为全行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测试验证、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支持高校根据产业需求,增设“低空技术与工程”等交叉学科专业,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实训基地,定向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建立安全服务体系。提供“管家式”服务,政府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工商注册、税务、法务、知识产权等“一揽子”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在地方园区内部建立统一的飞行监控和管理服务平台,协助企业对接空管部门,简化飞行申报流程。探索建立园区级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园区内飞行活动安全有序。

  发展低空经济产业是一项前瞻性强、复杂度高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和长远眼光,统筹推进顶层设计、产业协同和创新生态。展望未来,在科学的政策体系引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必将从一个个“盆景”汇聚成一片片“风景”,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强劲引擎、促进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

  (作者:俞林系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特聘研究员;许余洁系联和金融数字经济研究所学术所长;罗宇系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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