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8月27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的《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进一步扩大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各类高低轨在轨卫星资源。
围绕有序扩大市场开放、持续拓展应用场景、培育壮大产业生态、优化电信资源供给、加强卫星通信监管、提升协同推进合力等方面,意见共提出19项举措。意见明确,计划到2030年,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基础设施、产业供给、技术标准、国际合作等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手机直连卫星等新模式新业态规模应用,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推动卫星通信充分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
在有序扩大市场开放方面,意见表示,支持低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加快卫星互联网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推动卫星互联网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低轨卫星通信应用适时开展商用试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实现全球范围内宽带网络覆盖,为各类用户提供高速卫星互联网服务,持续拓展多样化应用场景。
支持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支持电信运营商通过与卫星企业共建、共享等模式,深入挖掘天通、北斗等高轨卫星应用潜力,推动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加快推广应用,为广大地面移动通信用户提供基于卫星的话音、短消息业务。鼓励电信运营商依托低轨卫星互联网,在话音、短消息业务基础上拓展高速数据服务。
支持探索新型卫星通信业务。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低轨卫星物联网星座,为天空、海洋、偏远地区等地面网络无法覆盖的区域,提供广域物联网连接服务。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进一步扩大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各类高低轨在轨卫星资源,通过租用卫星资源、开展增值服务、分销代理业务等多种商业化合作方式。
推进数字惠民服务
在持续拓展应用场景方面,意见提出,促进卫星通信在应急通信等领域的应用,优先满足国家应急通信需求,综合利用天通、高通量卫星、北斗短报文、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等卫星通信资源,为应急处置提供统一调度、高效供给和融合应用的卫星通信服务保障。
推进数字惠民服务。鼓励通过高通量卫星、低轨卫星互联网等方式为偏远地区、边疆地区和地形气候复杂地区等提供多样化网络接入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国网络覆盖水平,降低覆盖成本,助力电信普遍服务,推广普及高品质数字化产品,推进数字惠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融合应用创新。鼓励卫星通信在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城市治理等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应用,加强与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航空机载通信、低空智联网、算力网络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汽车、船舶、飞机等直连卫星,大力发展大众化、规模化卫星通信应用。
在培育壮大产业生态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开展卫星通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增强基础元器件、芯片、关键终端设备产品等供给水平,提升卫星通信技术性能,降低用户使用成本,推动我国卫星通信技术持续迭代演进。促进卫星通信、5G/6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互融,加快推进非地面网络(NTN)等卫星通信技术创新发展。
构建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凝聚行业力量共同构建开放共享、天地融合的卫星通信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卫星通信技术、产品和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链主企业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卫星通信系统在发展中逐步实现标准统一、体制兼容,促进不同经营主体卫星通信系统开放共享,形成发展合力。
在优化电信资源供给方面,意见表示,推进频轨资源创新管理。结合低轨星座特点,创新卫星无线电频率轨道资源管理方式,批量颁发空间无线电台执照和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以支撑我国低轨星座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