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锐
除美国外,在全球AI(人工智能)的竞争赛道上,中国与欧盟称得上是最为强劲的两大劲旅,前者主要以创新与发展为导向拓展AI的研发空间与立体场景,后者侧重以标准与规则为导向深化AI的基础研究与垂直应用,二者路径依赖与模式运行虽有不同,但却在技术成果共享、产业落地共推以及标准规则互通等领域存在着不小的合作空间。
前不久欧委会公布了《人工智能白皮书》,决定在域内投资300亿欧元,包括创建旨在提高算力的13个区域性AI工厂网络与千兆瓦级超级数据中心建设两个方面,但欧盟的AI基础设施建设却受到两大硬伤的制约,一是能源供给严重不足,每个千兆瓦级数据中心需约1吉瓦电力,相当于一座中型城市的用电需求,而欧洲电网当前设计并未考虑如此高密度、集中式的负载,虽然可以将数据中心与核电站直接耦合,但此类项目需要5—10年建设周期,其他增量电网与发电能力建设更比建造数据中心耗时要长;另一方面,300亿欧元的基础设施投资目前也是停留在纸面,在并无统一财政政策的欧元区如何来凑齐巨量资金,尤其是怎样调动私人资本参与AI基础设施项目的积极性,对于欧委会来说的确是一个颇费脑筋的难题。
与欧盟相比,借助“西电东送”以及丰沛的太阳能、风能等绿电资源,中国基本不存在制约AI的能源供给瓶颈,“东数西算”因此做得风生水起;与此同时,中国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联袂发力,通过常设专项基金和产业园区形成与企业创新行为的集约联动,虽然目前高端AI芯片制造仍存瓶颈,但通用芯片与各种专业芯片的自主设计与制造能力,中国正在加速赶超。也正是如此,中国的算力能力也紧追美国之后,并占到了全球算力的15%,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人工智能发展遵循的是技术开源、标准输出以及跨境场景融合的基本方向,欧盟完全可以与中国在AI创新层面找到更多的合作与同进路径。
一方面,中欧双方可以在技术层面建立开源白名单,商业层设立中欧AI专利池,各取所需与彼此共享,还可在双方共创国家级AI实验室,抑或是企业合作创办专业研究机构,以及在大学之间共建AI相关专业,然后通过联邦学习、差分隐私等技术,在不泄露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实现跨国协作;另一方面,中欧之间可以加大算力资源的采购,并给予相关的进出口税率政策支持,这样中国在获得差异化算力的同时,更有利于欧盟摆脱对美国算力的绝对依赖,化解未来可能出现的技术主权为他人操纵的风险。在应用层面,受到基础设施尤其是算力设施短缺的制约,欧盟的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的力度比中美两国要弱得多,鉴于此,欧盟避开了通用大模型应用的自身劣势,在侧重工业制造AI应用的同时,更多地将注意力聚焦到了医疗、气候、农业等垂直领域,以低数据依赖、高合规性的专用模型切入市场。相比于欧盟,中国不仅在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上呈加速趋势,而且正沿着多模态大模型与具身智能两个方向呈群体性突破之势,中国由此成为目前全球最活跃的AI场景应用市场,也是AI产业边界拓展最广泛的国家之一。与此同时,欧盟在AI应用上坚守自身特色,在特定领域深耕细作,企业以品质为基石的有益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在AI治理层面,欧盟颁布的《人工智能法案》是全球首部全面监管人工智能并且是监管强度最大的法规,且与规避算力不足的短板而在应用上对准垂直领域一样,欧盟在对AI的监管上再一次绕过了技术输出薄弱的缺项,目的是力图走出一条“合规先行者优势”的独特路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域内通过自己确立的严厉伦理高线,引导或倒逼欧盟企业将AI监管压力转化为信任红利,接着将红利效应外溢,在全球树立起欧盟非常突出的AI治理强者形象,进而取得其他主要经济体对欧盟规则的认同。
不过,由于欧盟的监管规则必然推高企业合规成本,美国不会认可,并且特朗普政府前不久通过了《AI行动计划》,也确立了以技术主权输出达到规则主权输出的核心路径,只是为鼓励创新,《AI行动计划》加大了“去监管”节奏,这种无视风险的做法也让欧盟非常反感。中国方面,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为法律载体,确立了技术主权与灵活治理相结合的AI治理方向,且在2025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中国政府还发布了《国际人工智能开源合作倡议》,启动成立全球人工智能创新治理中心,表达了“全球共治,同球共济”的鲜明理念。
在全球AI治理规则存在着赤字尤其是欧美AI治理理念基本相左的背景下,中国与欧盟可以在AI治理领域找到更多的合作共振点,而且中欧在“风险分级”“人类控制”等原则上的充分共识更是双方合作的重要基础。一方面,中欧可考虑设立技术委员会并出台合作路线图,组建联合专家工作组指导初级局部合作试点,设立约束双方行为、管控合作摩擦的谈判机制,促成双方基本专业法规的对接;另一方面,对标欧盟监管标准,评估中国的监管规则,并及时作出调整。与此同时,中国利用AI技术与应用的差异化优势,通过技术转让换取欧盟市场准入,顺势加强与欧盟在AI监管上的进一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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