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数据局组建以来,把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放在突出的位置。”
8月29日上午,在贵阳举办的2025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主题交流活动上,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表示,围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和价格形成机制,目前形成1+3政策体系。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制定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政策文件超过87份。
据南都N视频记者了解,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系统的部署。今年8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开展政务数据共享的法定义务和职责边界,还要求上级部门向下级“完整回流数据”。
“《条例》将政务数据共享纳入法治化体系。数据共享不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要依法依规落实的必答题。”沈竹林表示,落实《条例》要求,国家数据局正在配合国办开展政务数据回流试点工作。
在公共数据资源流通方面,据沈竹林介绍,截至8月25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登记的资源以及产品和服务数量超过11000项,覆盖79个国民经济大类,数据量超过6PB。国家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平台已累计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调用超5400亿次,累计向地方回流数据超8.7亿条。
沈竹林还提到,2024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数量增长7.5%,开放数据量增长7.1%,全国已有18个省级地区、计划单列市按照1+3政策规范化开展授权运营。十余个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制定本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推动工作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基层“为表所困”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此,中办、国办制定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面向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提出规范性要求。据沈竹林介绍,在国办的统筹下,国家数据局正在开展基层报表摸底和精简整合工作,通过系统互通和数据共享,切实减轻基层干部填表报数的负担。
为促进公共数据转化应用、释放价值,沈竹林表示,国家数据局累计发布了70个公共数据“跑起来”应用场景,目前正在征集第四批示范场景,同时开展了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布局一批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方向,推动开发利用全流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涉及面广、创新性强,尽管目前的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但是还有很多难题亟待共同破解。”沈竹林表示,聚焦数字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主战场,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工具箱,更好激发部门供数动力,释放社会用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