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其中,证监会要求四维智联(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维智联”)补充说明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等事项。
据悉,四维智联已于2025年6月27日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独家保荐人。
公告显示,证监会要求四维智联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公司及子公司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等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要求。同时,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结合股权结构、近三年《公司章程》关于董事提名、决策机制等有关条款,以及董事会构成、各股东实际提名情况、独立董事提名方式等,补充说明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化以及认定依据。
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四维智联营业收入滞涨,分别为5.39亿元、4.77亿元、4.79亿元,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不及2022年。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智能座舱软件解决方案和软硬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软件业务收入3年增长49%至2.43亿元,但毛利率从63%跌至46%;软硬一体业务收入由3.74亿元下降至2.35亿元,降幅37%,毛利率跌至12%以下。
另一方面,四维智联的归母净利润表现为亏损加大。2022年至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亏损2.03亿元、2.65亿元和3.78亿元,三年累计亏了8.47亿元。
此外,据招股书,公司控股股东四维图新,同时还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核心供应商。2022年、2024年,四维图新均为四维智联第一大供应商,2023年为其第二大供应商。
2022年至2024年,四维智联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4.63亿元、4.59亿元、4.42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9%、96.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