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来源:界面新闻
我们,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
认为全球能源格局正在经历深刻调整,
强调有必要维护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市场稳定,促进各国按照本国国情和优先发展方向推进公正能源转型,提升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福祉和保护生态环境,
重申致力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7,即确保人人获得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
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领域合作构想》《〈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领域合作构想〉务实落实行动计划》《上合组织成员国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纲要》《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开展新兴燃料和能源行业建模合作的联合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之规定,
特此声明如下:
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成员国呼吁进一步扩大以下方面的合作:
一是促进务实合作。按照互利条件提出并实施能源领域联合项目,包括新建能源基础设施及升级现有能源基础设施的项目。根据各方优先发展方向促进投资合作。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开发和运用先进能源技术,吸引上合组织成员国科研机构开展研究。
具体合作内容包括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和维护,能源资源贸易,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设备供应,技术交流和能力建设。
三是开展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的合作,为交流能源领域的经验、知识、最佳实践和科技成就创造有利条件。
成员国注意到,中方倡议各方在2030年前在能源领域实施高水平联合研究项目,举办研讨会,开展培训计划。
成员国相信,上合组织地区高效的能源合作将有助于解决全球能源议程框架下的问题,推动形成公平和可持续的能源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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