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4日讯在当前经济格局中,消费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外部环境波动制约贸易增长,传统领域瓶颈放缓投资增速,而内生动力的释放让消费站上了主导地位。在此背景下,消费金融信托作为连接需求端与供给端的金融工具,正以多元形态赋能消费市场。
消费金融信托应运而生
消费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满足日常消费需求的信用服务,其核心是“消费贷”。而消费金融信托则是信托公司为满足不同客户群体消费需求,提供以消费信贷为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013年至2015年,4G技术的普及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为信托公司带来了新机遇。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孙波波律师向记者介绍,云南信托、外贸信托率先与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互联网平台合作,探索“消费助贷”模式,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资金支持。这一时期,信托公司主要扮演资金提供方的角色,业务模式相对简单,规模也较为有限。
2015年到2017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央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支持“互联网消费金融”。政策的支持为信托公司参与消费金融提供了依据,更多机构纷纷加入,业务模式也从单一的资金支持向“资金+服务”延伸,合作场景拓宽至电商、教育等多个领域。
2017年到2022年,消费金融信托迎来了规模化发展阶段。2017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现金贷持牌经营,互联网平台纷纷寻求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动消费金融信托从“资金通道”转向主动管理。2018年资管新规“破刚兑、去通道”,房地产信托、政信业务受限,信托公司急需新的增长点,消费金融信托成为了转型的重点,规模突破万亿。外贸信托、渤海信托等机构在此期间迅速成长,业务余额达到了百亿级。
2023年至今,《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强调信托回归本源,“资产服务信托”成为重要方向。消费金融信托从融资驱动转向服务收费,信托公司强化了风控和管理职能。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等新型业务的崛起,标志着消费金融信托进入了精细化、专业化发展阶段。
消费金融信托模式创新
消费金融信托可分为融资驱动型和资产服务型两大类,每类包含多种具体模式,适配不同场景和需求。
在融资驱动型模式中,助贷模式是信托公司直接与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合作机构负责客户推荐、资质审核及贷后管理。按资金流向可分为有消费场景和无消费场景两种。无消费场景模式不限定特定商家,仅限定消费类型,资金以现金形式进入消费者账户。其流程为消费者向助贷机构申请,助贷机构审核后推荐给信托公司,消费者提供担保,信托公司审核通过后签约放款。信托资金通过发行集合信托产品募集,投资人获得利息收入,信托公司获得管理费及部分利息,助贷机构获得服务费。有消费场景模式下,每笔贷款绑定特定商家,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家,可降低资金用途风险,该模式对信托公司管理能力要求高,但风险分散,违约率低。
流贷模式中,信托公司不直接面对消费者,而是向消费金融服务机构发放信托贷款,由其自主向C端放款。消费金融公司预判需求后申请流动性贷款,通过质押应收账款或第三方担保增信,信托公司审核后放款。信托资金同样通过发行产品募集,该模式操作简单,但风险相对集中。
资产证券化模式则利用消费金融资产“小额分散”的特性,通过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分ABN和ABS两种方式。ABN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信托公司受让消金公司的应收账款,打包入特定信托产品(SPV),以信托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投资人购买票据,资金回流消金公司。ABS方式在证券交易所发行,逻辑与ABN一致,但需通过券商管理的“资产支持计划”作为发行载体。
资产服务型模式主要指“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信托公司为教育培训费、物业费等预付资金提供保管、支付结算、执行监督等服务,实现“资金独立、风险隔离、安全保障”。以物业费信托为例,业主将物业费、公共收益等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按月与物业公司结算,同时监督服务质量。物业公司虽不能一次性获得全年收入,但可锁定未来现金流;业主不用担心资金被挪用,还能分享资金运营收益。
新规助力消费金融信托发展
今年以来,助贷新规的影响下,银行要求披露合作平台名单,部分资方切割高风险资产,此前“价格偏高”的信托资金重新活跃。CNABS数据显示,2025年6月ABS市场新发行产品245只,底层资产为个人消费金融的有59只,数量最多;5月信托投向消费金融领域的规模为270.11亿元,环比增长42.47%。
多家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领域布局深厚,规模可观。华鑫信托将普惠金融作为转型重点,截至2025年6月末,服务普惠金融累计为个人放款6500亿元,服务小微企业800万户,累计放款570亿元。外贸信托开展消金业务十年,2024年累计为20亿人次提供1.6万亿元普惠贷款。中诚信托2024年末普惠业务规模266.63亿元,累计放贷近3900亿元。国民信托2024年触达个人与小微客户1963万个,年末存续规模261.51亿元。
部分信托公司通过筹建消费金融子公司参与业务。中信信托曾持股中信消费金融34.9%(2023年退出),渤海信托持股中邮消费金融3.67%。吉林信托2024年将消费金融信托作为重点,启动互联网贷款系统招标,与上海嘉银等企业洽谈,探索“信托+科技”模式。
受政策影响,信托公司选择合作方更加审慎。资方注重平台安全性、合规性和消保,监管要求不能合作利率上限24%资产,信托公司对助贷机构的经营主体、利润率、利率区间等提出了要求。华鑫信托实行名单制管理,与持牌主体、美团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云南信托如今仅出现在淘宝随身贷等头部机构名单上;西藏信托选择持牌消金或在贷余额600-1200亿的优质平台。
在业务模式上,信托机构多通过“放款池”与“承接池”双持结构运作。部分信托只做“承接池”,以避免风控合规压力和高投诉量。国民信托2024年接到投诉9897例,多集中在消费金融领域;天津信托2024年共受理监管部门转办的1305件消费者投诉,494件自收投诉,涉及人数1231人,所涉投诉业务均属于消费金融业务贷款类客户投诉,自主发行的信托产品客户投诉数量为零。
此外,信托公司积极响应促消费政策,将消费金融与普惠金融结合。2025年6月,央行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为业务发展再添动力。信托公司从早期的toB业务转向toC模式,具备了C端运营能力。华鑫信托发行普惠资产证券化产品,加权平均优先级资金成本低至2.3%;中诚信托深化与互联网头部机构合作,提升自主风控能力。
消费金融信托机遇与挑战并存
记者注意到,目前消费金融信托的发展面临着多重挑战。市场利率走低,下沉市场业务风险难以把控;风控合规压力大,助贷新规要求严格;投诉量高企,消保问题突出;消费场景拓展困难,产品同质化严重,中小机构获客成本高,用户转化和留存率低。
对此,一位业内研究员建议,信托公司需多管齐下。加强合规经营,强化风控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赋能业务;审慎选择合作方,构建优质资产池;强化合作生态建设与客户经营,与普惠金融服务商优势互补;探索创新模式,发展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等资产服务型业务。
消费金融信托的发展,是金融工具创新的历程,更是金融体系服务“双循环”的实践。它既通过信贷支持释放消费潜力,又通过资产服务优化消费环境;既体现“引导金融回归本源”的治理思路,又彰显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价值。未来,消费金融信托将以怎样精细化、专业化的服务,推动消费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