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1:14:00 股吧网页版
北京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达

  9月5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据了解,该《实施意见》是北京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首个纲领性文件,将有效指导北京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介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统筹推进乡镇域内重点区域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的一项空间治理活动;是主动实施北京市非建设空间,提升治理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是创新非建设空间实施治理的新模式。其核心目标是促进耕地保护、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各区政府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强调各区优先向“百千工程”、乡村振兴、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流域治理等规划实施重点区域谋划。各区应加强区级统筹,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选择确有整治需求并具备实施条件的乡镇,取得村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内容。一是深化落实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乡镇,加强空间统筹和项目协同,整治目标任务、整治区域、空间布局、整治内容等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二是全面开展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统筹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完善等工程。三是有序推动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有计划开展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农民合理居住需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四是统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协同开展生态空间优化、乡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五是引导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化整理乡村产业用地空间,因地制宜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助力打造产业强镇。

  在综合运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北京市乡村发展实际需求,《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一是允许对空间布局进行局部优化。需按程序主动维护乡镇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调整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二是综合施策,同向发力。制定了正面清单,支持农林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全流程监管,防止异化利用。三是鼓励预留指标落地。支持将乡镇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落图,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四是优化审批流程。相关委办局依据职责,在审查实施方案时,一并对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农文旅体融合配套设施等建设方案进行审查。五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集中。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全流程管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为底线,以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为抓手,各区要严格落实“村地区管”主体责任,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确保“农地农用”;严格负面清单审核把关,严禁“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之名建设或变相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和私人会所”等14种违法违规行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