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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5 12:53:00 股吧网页版
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实,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9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务院6月底发布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力促进了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效助力规范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具体来看,在遏制利用平台违规开展招商引资行为方面,记者了解到,少数以灵活用工平台等名义设立的互联网平台,自身并不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仅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转引税源、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以此骗取地方财政返还或其他奖补。

  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自规定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有力遏制了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对促进线上线下公平、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在防范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等偷逃税行为方面,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规定的实施使得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获取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从而有利于及时发现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行为。此外,税务部门在配套公告中也进一步明确了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收入的所得项目划分标准,并优化劳务报酬所得个税预扣预缴方式,在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税负担的同时,有效防范违规转换收入性质行为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随着规定落地,转换收入性质的手段方式正在不断翻新,近期个别平台试图为从业人员在平台所在地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将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转化为个体户经营所得收入,进而套用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以达到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针对上述行为,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对批量转办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行为的监控分析,提升协同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各类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此外,规定坚决防止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违规骗享优惠等行为。记者采访了解到,有个别平台为增加客户“黏性”,试图协助平台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分拆收入,以达到少缴不缴税款的目的。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骗享税收优惠的行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并查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分拆收入、虚假申报、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依法向平台内经营者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同时依法查处违规协助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的平台企业。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全面核验涉税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规享惠、依法纳税,共同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力推动部门协同共治,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在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引导合规经营中,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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