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4年度有3720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分红金额达到2.4万亿元并创出历史新高之后,今年中报又有超400家公司披露了中期分红预案,累计拟分红总额达1800亿元。去年中报也有超400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这意味着中报分红已成为不少上市公司的常态,同时也意味着一年多次分红正趋于常态化。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路径之一。为此,管理层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2024年4月出台的“新国九条”强调,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正是在管理层的积极倡导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到一年多次分红的队伍中。一年多次分红由此走向常态化,有的上市公司甚至还推出了“三季度分红”。
一年多次分红可以让投资者更及时地分享到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如此一来,投资者要获得上市公司的分红,就无须持股一年的时间。因为有了年中分红,投资者只要持股半年就够了。此举既有利于增加股票对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价的平稳运行。
不过,一年多次分红的常态化也在倒逼红利税问题的尽快解决。毕竟红利税问题是现金分红需要直面的现实问题。根据现行规定,红利税的征收是与持股时间挂钩的,根据持股时间的长短进行差别化征收。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按20%的税率征收股息红利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按10%的税率征收股息红利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征股息红利税。
红利税是一种个人所得税,红利税的征收的合理性是值得商榷的。毕竟在股票市场里,个人投资者属于弱势群体。而且个人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赚钱并不容易,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投资股票基本上是亏钱,并无所得,上市公司的分红也弥补不了投资者的损失,所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做法未必合理。而且红利税的征收也进一步削弱了股票的投资价值。并且在目前的分红除息机制下,上市公司分红越多,个人投资者缴纳的红利税就越多。这也意味着投资者的静态损失也就越多,这其实也是对价值投资的一种扭曲。
而一年多次分红进一步凸显了红利税征收的不合理之处。一年多次分红,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之间的间隔期不再是12个月,而是缩短到了12个月之内,甚至只有6个月时间。这就意味着个人投资者如果是年初买进股票的话,那么中报分红时,必须要缴纳10%的红利税。如果不进行中报分红,而是将红利累计到年终一并分红,那么投资者的持股时间因为满了12个月,是可以不用缴纳红利税的。这就意味着中报分红造成了投资者必须缴纳红利税,也即导致了投资者的多缴税,这显然有违管理层倡导一年多次分红的本意,不利于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
管理层倡导一年多次分红是希望给投资者以更好的投资回报。而且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响应管理层的号召,积极进行一年多次分红。如此一来,一年多次分红会带来个人投资者多缴税的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并尽快加以解决。
那么,如何解决一年多次分红带来投资者多缴税的问题呢?笔者认为有两个办法可以参考。一是直接取消红利税,这个办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红利税征收带来的诸多不合理问题;二是改革红利税差异化征收办法,将免征红利税的持股期限由12个月缩短到6个月,这样上市公司进行中报分红就不会带来投资者多缴税现象的出现,一年多次分红将会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