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即将完成“最后一公里”。
9月5日晚间,证监会宣布修订《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并将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等。
此次销售费用改革,是证监会依据2023年7月《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既定路线图实施的关键一步。该方案旨在沿“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链条层层推进,最终全面降低公募基金综合投资成本,本次改革正是这一系列部署的收官环节。
根据《规定》,将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等销售环节费率水平,优化赎回费制度安排。据行业人士测算,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叠加前两阶段,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这是践行普惠金融的举措,对基金公司来说,中小基金公司的生存压力加大,行业马太效应增强。”谈及《规定》对行业影响,受访业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如是表示。
受访专家认为,此次费率改革是公募基金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折点”,目标是推动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让公募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它不仅是对投资者的“让利红包”,更是对行业生态的“系统升级”。未来,谁能以更低的费率提供更优的服务、更高的回报,谁就能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对投资者而言,这既是更低成本、更优产品的机遇,也是挑战,需更理性选择、更长期持有。
六方面降低基民投资成本
2009年12月,《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并在2013年进行首次修订。
如今,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规范公募基金销售市场秩序,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时隔12年再次修订并更名,此次《规定》共六章28条,修改六大内容:
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二是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三是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四是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五是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问题。六是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除此之外,《规定》还明确代销机构清算账户沉淀资金应当按照活期存款利息划归基金财产所有、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同时,强化廉洁从业要求,禁止行业机构在基金销售活动中以各种形式,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铁牛向记者表示,《规定》通过全面下调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可以更好提升投资者持有收益水平;通过对持有超过一年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可以更好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通过设置尾随佣金比例上限、优化销售费用结构等措施,更好规范基金市场的运行秩序。
据了解,2023年7月,证监会制定印发《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综合投资成本。此次基金销售费用改革,是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的“最后关键一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改革背后,是监管层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双重目标的精准回应。对投资者而言,降低交易成本、遏制短期套利、鼓励长期持有,让普通投资者真正享受资本市场红利。对行业而言,倒逼基金公司从“拼费率”转向“拼能力”,推动行业从“卖产品”到“做服务”的转型。对市场而言,通过长期资金入市平抑波动,助力构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理性投资生态。
基金销售费用降幅约为34%
记者注意到,《规定》将股票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同时,鼓励销售机构在覆盖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认申购费打折力度。
具体来看,《规定》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分别调降至 0.4%/年、0.2%/年、0.15%/年。同时,对持有期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不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据行业人士测算,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此次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在优化赎回安排方面,《规定》将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并将四档赎回费率安排简化成三档,降低收费机制复杂性。同时,优化7日、30日、6个月持有期限的赎回费安排,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
与此同时,为鼓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能力,此次修订对个人客户的销售保有量维持现行50%的客户维护费比例不变,对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的保有量维持现行30%的比例不变。
记者注意到,在9月5日这一天,证监会同时宣布同意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FISP平台”)正式启动运行。
据了解,FISP平台是证监会授权中国结算建设并运营的行业性服务平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接入FISP平台,并可借助FISP平台开展基金直销业务。
“该平台有效解决了公募基金行业传统直销业务运营成本高、效率低、风险大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行业直销业务服务水平,更好支持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方面表示。
田利辉表示,直销平台(如FISP)的推广将削弱银行、券商等代销渠道的议价权,基金公司需直接触达投资者,提升服务黏性。 这会倒逼头部机构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如选股、风控、资产配置),中小机构需通过差异化策略(如特色主题基金、养老产品)突围。
营造资本市场长钱长投生态
《规定》发布后,多家基金公司积极响应。易方达基金表示,《规定》提出了合理调降认申购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优化赎回安排、设置差异化尾佣支付比例上限等举措,突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实实在在让利投资者,降低投资者成本,将推动行业机构更加重视投资者回报、专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有助于促进中长期资金入市,营造资本市场长钱长投的良好生态,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支持。
腾安基金亦表示,《规定》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落地举措之一,可以督促销售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实现从重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转型。《规定》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切实让利于民,在费种的设置上充分鼓励权益基金发展,引导销售机构提高自身服务能力。
谈及公募费率改革对行业影响,田利辉指出,基金公司需要面对短期阵痛,实现渠道转型,进行长期重塑,进而从“流量驱动”转向“能力驱动”,在“降费”与“盈利”间找到平衡点,通过提升投资回报率(而非靠高费率)赢得投资者信任。行业整体费率下降将直接压缩基金管理人的收入空间,尤其是依赖代销渠道、投研能力较弱的中小基金公司压力更大。
在王铁牛看来,《规定》对于基金公司在行业竞争上会带来更大挑战。一方面,基金公司需要通过加强一体化投研平台建设,持续提升自身投研能力和风控水平;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数字化转型、绩效优化等措施持续降本增效,应对整体行业降费带来的成本和经营压力。
展望未来,田利辉指出,市场生态有望从“短期博弈”转向“长期共生”。赎回费全额归基金财产、长期持有免销售费,将显著抑制“赎旧买新”行为,推动形成“持有周期拉长→波动率下降→基金回报稳定→投资者信心增强”的良性循环。低费率环境下,头部机构凭借品牌、投研和客户维护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尾部机构或被整合出清。长期资金占比提升,有助于平抑市场非理性波动,为注册制改革、上市公司价值发现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