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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04:37:50 股吧网页版
引导行业精准发力 中证协发布券商“金融五篇大文章”评价办法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促进行业功能发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或“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共二十五条,通过14项代表性评价指标构建多维考核体系,引导券商更好发挥功能性作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遵循三大起草原则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发声,对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进行了系统且明确的部署。

  今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对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作出系统部署和明确要求,其中着重提出要加强行业机构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能力,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端正经营理念,加强组织管理和资源投入,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稿授权中证协对券商的功能发挥情况进行专项评价。

  在此背景下,中证协表示,《评价办法》的起草主要遵循三大原则,从而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一是聚焦重点,动态优化。按照稳起步原则,聚焦核心业务、突出功能作用,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指标成熟度、数据可验证性等因素选取评价指标,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后续将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

  二是加强统筹,做好衔接。《评价办法》与协会现有社会责任、债券执业质量、数字化能力成熟度等专项评价做了统筹衔接,各有侧重,以减少重复评价,并减轻公司报送负担。

  三是综合评价,公平客观。评价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基于重要性考量和行业实际,科技金融指标相对丰富、权重相对较高。同时,在指标设定、计分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公司资源禀赋差异,鼓励各类行业机构积极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

  考量14项代表性指标

  从内容来看,《评价办法》共二十五条,分为总则、评价指标与计分方式、评价实施与结果运用、附则四章,并附专项评价指标。在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与协会现有的其他专项评价总体保持一致。评价指标方面,主要由定量评价指标(90分)、定性指标(10分)及附加项(5分)构成,通过14项代表性评价指标,从不同维度综合考核券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质效。

  作为占比最高的核心评价指标,定量评价指标主要聚焦证券公司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五大重点领域的贡献及相关能力。

  具体来看,定量指标关注券商在“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业务贡献与服务能力,其中科技金融以50分的最高权重成为核心考核方向,而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各占10分,具体指标设置紧扣各领域业务实质。

  其中,科技金融指标包括科技创新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10分)、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金额及数量(16分)、科技型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及数量(12分)、券商另类子公司直接投资于非上市非挂牌的科技型企业金额(6分)、券商私募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型企业的金额(6分)。绿色金融指标包括绿色债券及低碳转型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普惠金融指标包括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及中小微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民营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养老金融指标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规模。数字金融指标包括券商数字化能力成熟度与证券科技类奖项情况。

  定性评价指标则聚焦券商机制建设和业务资源的持续投入情况。其中,机制建设指标重点关注是否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是否规范建设相关领域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指标则重点关注券商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持续投入综合增长率。附加项主要反映券商发挥功能作用、积极落实年度相关重点政策、创新示范等情况。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协会将做好《评价办法》实施工作,根据评价试行情况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优化评价指标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专项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性,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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