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大同分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1万元,一责任人被终身禁业
来源:理财周刊-财事汇
9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金管罚决字〔2025〕14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万元。
同时,因对上述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高建勋(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被警告,罚款1万元。
此外,同金管罚决字〔2025〕15号显示,因对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负有责任,王坤(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人伤分部员工)被禁止进入保险业终身。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成立于1997年04月21日。
对于金融保险机构来说,加强内控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其稳健经营的基础。同时,从业人员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
合规经营并非成本负担,而是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监管部门需通过 “严监管 + 强问责” 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源。(《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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