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9 22:52:00 股吧网页版
应对绿色转型挑战 “丝路海运”首推港航绿色评价体系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程程

  从辽宁大连港地中海航运运营的欧洲线,到福建福州港迈瑞特斯海运运营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线,再到秘鲁钱凯港中远海运运营的南美西三线。在8日拉开序幕的第七届“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上,发布了第十五批“丝路海运”命名航线,新增“丝路海运”航线15条。至此,“丝路海运”命名航线已达148条。

  当前,国际港航业发展正面临诸多挑战,地缘政治冲突导致重要通道通行风险上升,特朗普政府贸易政策增添了国际贸易和供应链投资的不确定性,行业绿色转型也迫在眉睫。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何建中在会上表示,要顺应港航业绿色低碳发展新趋势,把握数字技术畅联港航上下游融合发展的新机遇,共创“丝路海运”合作共赢新局面。

  丝路海运命名航线通达全球150座港口

  “丝路海运”是中国首个以航运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航运综合物流服务品牌与平台。经过7年的发展,“丝路海运”这条从福建出发的“黄金水道”越行越宽。

  目前,“丝路海运”命名航线通达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座港口;集装箱航线累计开行突破2万艘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 2400万标箱;散杂货航线货物吞吐量超2700万吨,贸易额超260 亿元人民币;联盟成员达367家,涵盖航运、能源、制造、互联网等多个行业,“朋友圈”和影响力持续扩大。

  “对马尔代夫人来说,大海就是我们的生命。大海是通向世界的道路,是我们食物和财富的来源,也是我们身份的核心。几百年前,我们整个岛屿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马尔代夫渔业和海洋资源部部长艾哈迈德·施亚姆在会上表示,当时中国的船带来瓷器、丝绸、茶叶,马尔代夫的商人则将贝壳和鱼竿送到航线各地。希望未来和中国一起携手探索更多潜在机会和互惠互享的便利,将马尔代夫的金枪鱼运到更大的市场。

  波兰投资贸易局驻华办事处中国区首席代表尤德良博士在主论坛上介绍称,波兰最大的港口格但斯克港,与厦门远海码头开通了直航,并于2021年加入“丝路海运”联盟。由于物流便利,许多中国企业前来投资,目前跨境电商布局已经初具规模。

  “在这三四年间,我们完成了近50个中国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投资金额近17亿欧元,创造了数千个工作岗位。”他表示,目前,机械制造、电子电器和光伏风电等是中企在波重点投资领域。中国企业容百科技去年超10亿欧元的投资落地波兰西部,这是中企迄今在波兰最大的投资项目,也让波兰一举成为电动汽车电池生产大国。

  “未来的竞争不是一个港口和一个国家的竞争,而是生态圈之间的竞争。”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化产供链合作是未来加强生态圈建设最有可能的发展方向,各国在产业链的上下游的不同节点接入,进行分工协作,实现便利化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本届论坛还为14家“丝路海运”联盟新成员授牌,并举行合作协议签署仪式,27家境内外单位和企业参与的10个合作项目现场签约。

  助力全球航运绿色低碳转型

  近年来,国际航运市场也在面临重大监管压力。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于2025年对覆盖船舶启动首次缴费,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减排目标让行业面临双重倒计时。在此背景下,本届论坛首次推出了“丝路海运”港航绿色评价体系。

  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曹荣瑞在主论坛上介绍称,上海海大携手“丝路海运”将探索打造“丝路海运”绿色港航评价体系。报告主要围绕研究的背景与主要特点、该体系的框架与方案要点,并表示将继续深化与“丝路海运”联盟的合作,携手开创“丝路海运”智慧低碳新未来。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院长沙梅教授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欧盟的MRV法规(将EU ETS纳入航运业的基础性法规)和IMO的减排目标增加了企业合规成本和经济压力,也给技术的合规性作出了新要求。我们国内也应该做相应的建设。”

  沙梅称,通过对“丝路海运”命名航线和覆盖港口水域进行全面的碳排放评估,该评价体系将以科学方式引导港航绿色转型,打造低碳“丝路海运”通道,帮助企业提升竞争力,推动“丝路海运”及相关领域可持续发展,也将有利于加强我国在绿色航运上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与此同时,船舶的绿色转型也在持续推进。论坛上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报告(2024)》显示,2024年,我国已投入运营的纯电池动力船舶和LNG动力船舶共计超千艘,并且首次完成了国际国内船舶绿色甲醇加注。

  “当前我国已从全球绿色低碳领域的跟跑者成为并跑者甚至领跑者。”中远海运集团副总经理林戟表示,应对当前绿色转型要求,还要推广智慧绿色港口解决方案,推动沿线港口开展岸电设施改造,让绿色丝路成为港航贸一体化发展的鲜明标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