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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23:47:50 股吧网页版
一键生成种草文案是否侵权?杭州为AI划下司法红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一键生成‘小某书’种草文案。”看似标榜为特定平台场景内容的智能生成工具,实际上已经在违法侵权的边界。

  9月8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知产审判工作情况(2017-2025年)及杭州法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上述案例是入选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这是杭州法院审理的涉人工智能相关案件的典型案例,也是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用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认定案件。

  当生成式AI逐渐被用于内容生成,平台上究竟是谁在种草?当以真实分享为核心的平台遇到深谙套路的AI写作工具,司法如何平衡好技术创新和权益保护?

  参与该案审理的杭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本案涉及应用层人工智能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否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及注意义务的边界,针对特定平台、特定场景、特定项目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理应尊重该特定平台、特定场景、特定项目的平台规则。

  当前,杭州正在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司法服务也随着技术变革持续创新。例如,人工智能产业通常划分为基础层、技术层和应用层。在审理了一批涉人工智能技术案件后,杭州法院从个案探索中提炼规则,发布了《关于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杭州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意见》,明确了六类人工智能典型纠纷的裁判理念。

  包容审慎厘清AI与法律边界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伴随AI生成文字、图像、音乐甚至视频的普及,智能机器人直播的兴起以及Deepseek的火爆等,人工智能已从技术探索迈向规模化应用。与此同时,涉人工智能纠纷开始涌入司法领域,并呈现复杂多元态势。

  每一个涉人工智能相关案件的审理,实际上都是在为AI技术和法律边界划定司法实践中的红线,法院正以包容审慎理念面对生成式AI服务。

  以这一“小某书”虚假种草案来看,这起案件并不复杂。

  两家公司共同提供某款AI写作工具,该工具提供“小某书”笔记文案自动生成产品及服务,并上传至另一公司运营的网站提供该工具的下载。该工具迅速走红网络,截至2024年6月17日,根据网站“七麦数据”显示,其仅在安卓应用市场就累计下载3000余万次。

  后续,“小某书”社交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将这三家公司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最终,杭州法院宣判该案件为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杭州法院介绍,本案需要规制的,是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在特定应用场景开展特定人工智能生成服务,不正当地获取和利用其他经营者已经取得的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

  倡导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同时,必须确保市场经营者通过诚实信用经营而获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结合本案,杭州法院厘清AI技术和法律的边界,认为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在算法设计、实现、应用等环节,尤其是输出端和应用层,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推动培育安全、可靠、公平、透明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生态。

  杭州法院认为,在应用层商业性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特别是针对特定平台、特定场景、特定项目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理应尊重该特定平台、特定场景、特定项目的平台规则,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防止人工智能服务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本案审判长唐学兵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正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应当坚持人工智能依法治理、智能向善的基本原则,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秉持包容审慎的理念,动态平衡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权利人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助推创新生态

  在技术与法律的碰撞中,杭州法院受理了16件涉人工智能的典型案例,其中,涉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13件,专利权纠纷1件,技术秘密纠纷1件,个人信息保护纠纷1件。

  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合理注意义务的界定、人工智能技术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算法的技术秘密保护路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边界等方面,杭州法院不断探索,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行为指引。

  这背后依托的是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日渐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工作机制。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推动创新的基础。

  2017年9月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跨区域集中管辖杭州、湖州、衢州等地市的专利技术类案件。

  成立八年来,法庭累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万余件,审理了多起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首例”案件,不断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和审理模式。

  例如,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了全国“首例数据产品商业秘密保护案”“首例微信小程序案”“首例数字藏品案”“首例虚拟数字人案”等,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杭州方案”。

  技术快速进步的迷雾也带来更多的司法审判挑战。

  面对技术迭代带来的新型法律挑战,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一方面持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同时也积极引入“外援”,2019年在全国率先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实现专业技术事实查明与法律适用的精准结合。

  司法也为技术创新提供护航服务。杭州正在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司法创新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法治化保障。

  7月16日,为有效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杭州中院发布《关于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杭州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浙江省首份关于人工智能的司法保障意见。

  《意见》明确“依法治理、智能向善、利益平衡、协同保护”等四项基本原则,提出“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明确最典型的六类人工智能纠纷的裁判理念。

  具体来看,《意见》为涉人工智能技术类纠纷案件、涉人工智能商业标识和品牌商誉纠纷案件、涉人工智能著作权纠纷案件、涉人工智能网络服务平台纠纷案件、涉人工智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涉人工智能合同纠纷案件等明确了审判规则。

  机制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着力构建人工智能领域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专家辅助人、专家证人、技术咨询、司法鉴定“六位一体”的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机制、市场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同保护机制作用。

  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司法护航创新的探索还在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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