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决定提前偿还0.9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本金,成为近期继北京之后第二个明确提出“提前偿还地方债”的地区。
此前据公开信息显示,作为专项债券提前偿还的先行探索者,北京市已提前偿还约51.6亿元政府专项债券。
此次陕西省及先前北京市采用的“基于专项资产变现的自愿性、竞争性提前偿还”模式与目前主要三大专项债券还本方式均有所不同,体现出相关省份对专项债券本金提前偿还机制的不断探索与创新。
陕西省提前偿还0.9亿政府专项债券本金
9月9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偿还部分陕西省政府债券的通知》,决定提前偿还0.9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本金。
据公告显示,提前偿还的债券品种分别为2019年与2020年的陕西省债,债券全称为“2019年陕西省省属公立高校建设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与“2020年陕西省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三期)-2020年陕西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前者发行时间为2019年6月4日,发行额6亿元,发行利率为3.58%,提前偿还面值为0.6亿元;后者发行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发行额18.22亿元,发行利率为2.94%,此次提前偿还面值为0.3亿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本次提前偿还的两类债券对应项目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建设项目”,偿还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对应资产提前处置变现收入。
公告指出,此次省政府债券提前偿还工作,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陕西省地方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北京已提前偿还约51.6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还机制不断完善
财联社据公开信息统计,陕西省是继北京市后第二个计划提前偿还部分债券的省份。
8月20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称,为支持北京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决定提前偿还部分政府债券,提前偿还债券为2020年2月10日发行的“2020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计划提前偿还面值为1.45亿元。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偿还是该期债券第二次提前偿还,第一次偿还在2023年8月23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称,计划提前偿还该期债券3900万元,并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提前偿还结果公告。
据财联社统计,目前北京市财政局提前偿还了合计约51.6亿元的政府专项债券。除上述之外,北京市财政局还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提前偿还债券的通知,通知称,将提前偿还2017年11月30日发行的“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置换债券)”、2022年6月20日发行的“2022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2023年1月31日发行的“2023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3月23日发行的“2023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分别偿还金额为40亿元、1.2亿元、6.56亿元与2亿元。
针对专项债券提前偿还工作,北京市在前期的预算执行报告中明确,要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在全国率先启动提前偿还专项债券试点工作,节约利息支出超七成,为盘活存量债券资产、节约利息成本探索新路径。
业内人士表示,利率下行背景下,地方政府提前偿债可节约利息,近些年地方债发行利率下行,尤其是发达地区利率更低,因此提前还债也可明显降低筹资成本。
据专项信息网显示,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方式主要包括“到期一次性还本”、“分年度偿还本金”、“提前还本”三种方式。而此次陕西以及先前北京采用的“基于专项资产变现的自愿性、竞争性提前偿还”模式,与上述三种均有所不同,是在专项债到期前提前偿还本金,且偿还价格是通过招标后确定。
相关公开研报指出,相较于此前北京市的试点探索,陕西省的加入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券提前偿还模式将从“个例”向更多区域延伸,更代表着试点工作从实操层面上具备了普遍适配的成熟机制。此次陕西省的跟进,是对专项债券本金提前偿还机制的不断探索,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还机制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