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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23:49:10 股吧网页版
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获刑12年:受贿4386万,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来源: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9月10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受贿、玩忽职守一案。

  法院对被告人高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高朋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高朋是党的二十大以后北京市落马的首个副部级官员。公开简历显示,高朋是辽宁凤城人,1972年7月生,落马时在北京市政府8名副市长中属最年轻。他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1996年8月参加工作。

  在进入政府机关任职前,高朋曾在国企工作多年,担任过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规划部副部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12月,高朋被任命为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副区长,后担任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2015年12月,高朋调任顺义区,先后担任代区长、区长等职务,同时兼任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2018年4月-2023年3月,高朋担任顺义区委书记。

  2023年3月,高朋获任北京市副市长,直至被查。2024年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高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通报中称,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界面新闻注意到,高朋被批“理想信念崩塌”,这在以往落马官员的处分通报中并不多见。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腐败官员处分通报中涉及“理想信念”表述较多的是“丧失”“滑坡”或“动摇”等,比如被通报“理想信念坍塌”的官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白智、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等。

  “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则是首次出现在落马官员处分通报中。不过,官方并没有披露高朋曾面临何种重大风险考验。此前在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其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15种情形,包括“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 ”。

  高朋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025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高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高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最后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被告人高朋利用担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86万余元。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高朋担任顺义区区长、顺义城市生活展示体验馆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在顺义城市生活展示体验馆选址及后续收购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吕梁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高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玩忽职守所造成的损失大部分已挽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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