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马强
9月10日晚间,首开股份(600376)披露涉及诉讼进展公告,事关一年前公司子公司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要求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苏州)归还借款事宜,涉案金额为4.72亿元(不含律师费、滞纳金)。

至于本次诉讼背景,公告此前于5月25日发布的公告介绍,首开股份与金科苏州是苏州平泰股东,双方登记的持股比例为首开股份持股70%,金科苏州持股30%。苏州平泰负责开发苏地2020-WG-43号地块项目。根据首开股份、金科苏州与苏州平泰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在满足苏州平泰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的前提下,首开股份与金科苏州可以按持股比例自项目公司(苏州平泰)借用盈余资金。在苏州平泰根据经营需要向股东方发出归还资金请求时,双方股东应按时归还借款。苏州平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多次向金科苏州发函要求金科苏州归还借款,但金科苏州未履行还款义务。累计欠付苏州平泰借款本金472,379,500元。苏州平泰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相关诉讼。
6月20日,首开股份公告称,平泰公司近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05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1、被告金科苏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平泰公司借款本金472,379,500元及滞纳金(以472,379,500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被告金科苏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泰公司律师费损失300,000元;3、驳回原告平泰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9月10日晚间,首开股份公告称,上诉判决后,双方分别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苏州平泰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二审立案受理通知。金科苏州请求变更原审(2024)苏05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将滞纳金起算时间变更为自2024年5月20日起算,借款本金、滞纳金计算基数及利率标准不变。金科苏州请求撤销原审(2024)苏05民初74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并驳回被苏州平泰关于要求支付律师费损失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苏州平泰承担。
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告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受理本案二审,由于该案件二审审理情况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首开股份于2001年3月12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城市更新等创新业务、房地产金融等,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房产销售、酒店物业经营。
业绩方面,首开股份已连续三年亏损,今年上半年延续亏损态势。2025年上半年,首开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180.39亿元,同比增加105.19%;归母净亏损18.39亿元,亏损同比略微收窄。

首开股份解释称,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毛利率偏低,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规模较大。
最新销售数据显示,首开股份前8月签约面积及签约金额均同比下滑。2025年8月,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7.60万平方米;签约金额9.73亿元,同比下降65.73%;2025年1-8月,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85.23万平方米;签约金额131.52亿元,同比下降37.19%。
尽管业绩不佳,但公司股价近日走出6连板表现不俗。公司9月10日晚间的公告称,自9月3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77.27%,股票涨幅明显偏离同行业及上证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