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9月11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并全文印发向社会公布。
批复要求,方案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要素质量逐步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9月11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试点地区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好改革试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一切从实际出发,聚焦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畅通要素流通渠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施策推进改革,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目标,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异化改革探索,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快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
据李春临介绍,此次改革试点是深入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试点地区范围广、要素领域覆盖全、试点举措任务实、全国示范意义强等特点,对于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促进要素资源跨区域、跨领域顺畅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效益最大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围绕当前要素市场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和示范探路作用,为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改革试点为地方赋能,加强对经济发展优势地区的要素保障,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李春临表示,各地区试点方案总体结构基本一致,但具体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围绕激发技术要素创新活力,推进土地要素集约高效配置,引导人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加快培育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增强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试点方案自批复起实施2年时间,预计2027年完成试点任务。